人民網蘭州1月10日電(記者 林治波 曹樹林)日前,甘肅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建立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方案》,甘肅省政府各部門建立“權責清單”工作正式開始。所有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將於2015年7月至年底陸續公布實施,各部門將按照新的權責清單規范運行行政權力。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明確指出,建立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是甘肅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府治理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和省政府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簡政放權、便民高效、公開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政府權力、部門職責,落實責任主體、完善監管制度、規范權力運行。
行政權力清單,主要內容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監督及其他行政權力等。責任清單,主要內容包括部門責任事項、追責情形等。方案要求,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本部門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職責進行認真梳理,逐項進行分類登記,在2015年3月底以前匯總編制出部門權責清單。
通過編制“權責清單”,將取消下放大批行政權力。方案明確,按照職權法定、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對照各部門現有行政權力事項,研究提出取消、轉移、下放、整合、撤並、加強等調整意見。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權力事項,一律予以取消。部門自行發布的文件,不得作為職權設定和行使的依據。雖有法定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依據相互沖突矛盾的,以及沒有管理對象、多年不發生管理行為的行政職權,按程序提出修改法定依據的建議。凡在法律范圍內市場機制可以有效調節、社會組織可以自律解決、公民法人可以自主決定的事項,政府不再管理。直接面向基層和群眾、量大面廣、由市縣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管理事項,一律下放市縣政府管理。同時,按照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根據不同類別行政權力的職責定位,落實責任主體,明確相應責任。
對各部門清理后保留的權責事項,依法依規逐條逐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查論証。在審核部門權力工作中,廣泛聽取專家學者、有關部門和公眾意見。2015年6月底前將完成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的集中審核。
從2015年7月開始,經過審核確認的權責清單,將通過省政府政務大廳、省政府門戶網站、省機構編制網及各部門門戶網站等予以公開,完整、准確地向社會公開每一項行政權力的基本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