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紀檢部門查處了72名干部涉案的樂昌市“紅包”腐敗窩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書記李維員在內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紅包”禮金達450多萬元。此案成為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
記者近日在樂昌調查發現,盡管有“八項規定”的嚴格要求,但“紅包”之風在當地仍一度是習以為常的“明規則”。“一把手”帶頭收送“紅包”,引爆地方“塌方式腐敗”。辦案人員稱,春節臨近,應防止“紅包”之風借機反彈。
涉案干部多為“一把手”
據廣東省紀委通報,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的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節期間,李維員仍繼續頂風收受下屬單位和私人老板所送錢物。在其直接帶動和影響下,樂昌市一些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領導干部逢年過節競相收送“紅包”禮金。經查,樂昌市收送“紅包”禮金涉及班子成員27人,鄉科級干部45人,涉案干部收受“紅包”禮金達450多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樂昌市涉案的72名干部中,市委原11名常委有9名涉案其中,其余多為鄉鎮、市直單位“一把手”,公款送禮已成為樂昌官場的慣例。
主要領導婚喪嫁娶及生病住院等是公款送禮的特殊節點。一位涉案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干部告訴記者,李維員的父親2014年去世時,市裡各大班子都派了代表去。樂昌市某鎮鎮長稱,李維員的父親生病和去世時,鎮裡“以集體的名義”,分別送了1000元和3000元,這些錢都是從鎮裡財政開支。
春節和中秋節是樂昌官場送“紅包”的主要節點,跟婚喪嫁娶相比,春節、中秋的“慰問”等級、標准差異很大。樂昌某鄉鎮“一把手”說:“婚喪嫁娶是特殊的事情,幾個領導商量一下,搞個一千、兩千元就好了。逢年過節,不同的領導有幾個層次不同的標准,有的多個幾百元,有的少個幾百元。”
“紅包”成買官“利器”
根據省紀委的通報,李維員因收送“紅包”禮金、買官賣官、套騙公款等違紀違法行為,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他涉案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也正在調查核實處理中。
記者調查了解到,在當地,“紅包”不僅僅是簡單的慰問和人情往來,而成為買官“利器”,“買官賣官”是樂昌政界半公開的“秘密”,很多基層干部被這股風氣裹脅。一名樂昌市委常委告訴記者,李維員曾就一個崗位向多名干部“許諾”,暗示他們都可以努力“爭取”。
在樂昌一些干部那裡,缺乏約束的公權力已經演變為小集團利益甚至個人“資源”。李維員的強勢作風在當地幾乎無人不曉,班子成員對其制約非常有限。缺乏民主程序,使干部任用淪為權力尋租。另一名樂昌市委常委說:“一定級別的干部任命,一般都是市委書記、市長、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5人小組’醞釀人選,當然其實還是李維員說了算。我沒有能力否決5人小組已經通過的決議,提出異議不僅會得罪主要領導,還會得罪下面一大幫人。”據悉,“5人小組”中市委書記、組織部長、紀委書記等3人均涉案被“雙開”或接受調查。
腐敗導致重戴貧困“帽子”
樂昌地處“廣東北大門”,礦藏豐富,素為通衢繁華之地。自1994年撤縣設市后,經濟發展多年位居韶關縣市區前列。近年來,地區發展不進反退,重新戴上了省貧困縣的“帽子”。
在此次李維員窩案中,樂昌市沙坪鎮連續4任黨委書記全部“落馬”,成為窩案的重災區。一名在沙坪鎮擔任了約10年鄉鎮領導,因不“跑官”而始終沒有獲得提拔的干部說:“絕大多數干部還是願意干事、願意上進。但原市委班子中市委書記、組織部長、紀委書記全部出問題,買官賣官搞壞了干事創業的風氣,踏踏實實做事不願跑官要官的卻原地踏步,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陳向新表示,當前的首要工作是穩定干部隊伍,更要吸取教訓,從制度上正本清源,清風肅紀,大興實干之風,扭轉樂昌經濟社會落后局面。
文/新華社記者 歐甸丘 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