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生
324 李永生
李永生,男,漢族,1964年3月生,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加林出租公司駕駛員。
李永生作為一位普通出租車司機,堅持誠實做人,誠信營運,從不佔他人便宜,不取不義之財,多次上交送還乘客遺失的錢物。
李永生家境貧困,母親年逾古稀,女兒在讀大學,下崗的妻子在家照顧患先天性腦癱的10歲兒子。
2012年3月11日下午,一名外地客人乘坐李永生的出租車時,將一個錢包遺忘在車上。起初李永生並未發現,直到下一個乘客上車,才知道客人遺失了錢物。於是二人一起將錢包送到出租車公司,等待失主認領。不久,來自蘭州的失主許維鑫急急忙忙趕過來。經過核對,這個遺落在李永生車上的錢包共裝有8200多元現金,存有11萬元的4張銀行卡以及幾張發票。失主緊緊地拉著李永生的手,當場掏出1000元錢表達謝意,被李永生婉言拒絕。從失主錢包遺忘到“完璧歸趙”,僅僅用了20多分鐘。
這已不是李永生第一次在金錢和道德之間做出正確抉擇了。出租汽車公司的幾本登記冊裡記錄了李永生許多拾金不昧的事例:2010年3月15日,撿到冬虫夏草3袋,價值8萬余元﹔2011年5月19日,撿到廚房用具兩套……據統計,在李永生駕駛出租車的3年多時間裡,撿到的財物總價值超過20萬元。
今年3月份,甘谷縣為了褒揚李永生拾金不昧的先進事跡和高尚品德,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獎勵他現金5000元。李永生接受現金獎勵后,立即拿出2000元捐給縣敬老院。
李永生榮獲甘肅省道德模范、天水市道德模范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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