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7月9日電(記者 雙瑞、黎華玲、李亞楠)近日,河北“王書金案”主犯由於被認為是另一起已執行的強奸殺人案件“聶樹斌案”的疑似真凶而備受輿論關注。這跟近年來司法領域冤假錯案頻出有關,公眾對司法公信力和法官公正判決產生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期待。
在河南,一名“眼花”法官已經為自己的錯判付出了代價。在審理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傷的交通肇事案時,他以不能証實的依據對肇事司機做出有期徒刑兩年的減輕處罰判決,后自稱“眼花”錯判,引起輿論嘩然。很快,這名法官就被追究了刑事責任,目前已開庭審理。
“給法官一個‘緊箍咒’,誰用權就要負責一輩子。”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長王宏昌說,實行並完善錯案責任追究制是為了促使法官更加小心謹慎地行使手中的權力,清除法官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提高滑坡的司法公信力。
近年來,中國司法領域出現多起社會影響廣泛的冤假錯案,最近陸續得到糾正的就有浙江陳建陽5人劫殺冤案,福建福清紀委爆炸案等。僅在河南,2010年“趙作海案”發生后,又相繼出現“時建鋒天價逃費案”、“智障人呂天喜搶劫案”、“眼花法官”等幾起錯案。
公眾對司法公信力的心理預期遭受了嚴重挑戰,不少錯案演變成全社會參與討論的公共事件,中國人對司法公正的期盼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熱度。這個事關人權的問題同樣引起了海外的極大關注,也受到中共高層的重視。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7月4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提出,冤假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要堅決防止和依法糾正冤假錯案,他還希望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信心。
錯案責任追究制已實行多年,而河南法院系統亮出的應對利器是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這意味著法官們即便不在原位了,也會受到追究,這被認為是迄今力度最大的一種手段。
在評價一系列冤假錯案的由來時,法律人士認為,個別法官素質低下、責任意識淡薄,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是重要原因。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回應“眼花”案也稱:“這暴露出法官司法良知喪失、職業道德淪喪,超出了社會公眾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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