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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3名維權農民被碾死 均被迅速定性為事故【2】

2013年04月13日09:12    來源:燕趙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強拆和拆遷之間,有著巨大差別。拆遷,意味著談判,交易,利益變換。但是強拆,意味著霸氣,霸氣背后是霸權。霸權從哪兒來?恐怕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縱容……

翟春陽:我並不認為一家企業真能那麼氣定神閑,值得計較的,也不是那位總經理的笑——— 而是他的話,他把事故的責任,推到了被侵犯者的身上。

注意,這不是這位老板下的結論,而是當地警方的結論。我們還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沒有發生死亡,只是軋傷或者毆打了宋合義,地方政府恐怕依然會站在企業一邊。正是這樣的有恃無恐,縱容了企業的不法,最終引發“意外”。

政府守住行為的線,法律才能護住農民的天

劉採萍:剛才談到一點,就是這些拆遷問題,往往都糾纏了相當長時間。在這麼長的時間裡,農民的合法利益為何難以得到保護?我們沒法回避一個問題,很多時候,正是在行政干涉下,剝奪了農民維護權益的合法途徑。

李妍:河南中牟慘案發生后,當地警方迅速給出“死者醉酒”的結論,與此前當地政府給出的“意外事故”的表態高度吻合,這已經將事情很微妙轉到了不利於死者的一邊。盡管如此,許多人對於這樣的結論,依然是充滿了不信任。因為在案發僅一天,當地就做出了“意外事故”的認定。

政府必須在司法機關作出嚴謹的調查、認定后,才能表態。可是現實中,官方表態往往比法律更管用,所以在當地政府發出“意外”聲明之后,警方也以“死者醉酒”的調查結論佐証之。這自然無法讓公眾信服。

翟春陽:你要政府守法,那政績就沒有著落。這裡其實存在兩個制度成因,一是政績評價機制。我國目前的政績評價機制基本上還是自上而下的﹔二是官員任用機制,同樣是自上而下的。正像一些官員說的,你守法,就什麼也辦不成。

李妍:看來法律在土地拆遷糾紛上的缺位,根子還是因為權力不守法。正如之前說的,法律有時要服從於權力,而權力需要政績和經濟利益,那麼法律也會跟隨,去服從甚至服務於政績和經濟利益。

現在一些地方的司法現狀,有時很難對權利保護周全。

劉採萍:這兩年強調公安干警、法警等不能站到拆遷第一線,不能卷入本該在法庭上解決的糾紛,或是在糾正過去的錯位。只是,光有這種糾錯還不夠,還應該完善官員的政績評價機制,讓官員能夠更好地為百姓服務,為民眾負責。

“城鎮化”是城的未來,更是人的未來

劉採萍:現在這三起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肇事司機都被控制起來了。其中兩名碾死人的司機都有一個觀點,那就是自己的行為,是在公司高層授意下進行的。因為一份職業,而使個人成為一種血腥工具,這是不是太挑戰道德底線了?

李妍:對生命和法治沒有敬畏,一個沒有碾死過動物的司機,也可能碾死農民。這些司機是否深信,即便出了事兒,“上面”或者公司,也能給他們兜著?

劉採萍:我甚至覺得,可能不僅拆遷方的工作人員,包括我自己在內,心裡是不是也承認開發商擁有無比強大、無法挑戰,凌駕於法律和生命之上的能力呢?否則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慨嘆:為錢跟他們斗,多不值得啊……

李妍:所以司機才深信啊。他們相信的正是採萍所說的,確有一種凌駕於法律與生命之上的能力。但是,“高層授意”不是逾越法律害人性命的借口。

翟春陽:我認為,未來城鎮化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更多這種類型的矛盾。而未來城鎮化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更多這種類型的矛盾。

李妍:城鎮化是個好東西,至少它可以縮小貧富差距,可以發展現代農業,可以幸福農民。但是,書面上的理想或者說是本意,並不那麼容易轉換成現實。城鎮化需要效率,但是如果法律不能保護農民的公平以及權利,農民被城鎮化的推土機碾死,就不會停止在這幾起慘禍之后。

城鎮化發展的結果,如果不是農民最終受益,而是他們的權利被損害被剝奪,失去土地的農民,必然還會遭遇是否“以死抗爭”的困境。

除了以命相搏,農民還有沒有可以為自己權利兜底的選擇?

劉採萍:城鎮化也好,城市化也罷,確實需要改改過去片面強調建設、強調面貌的傾向。城鎮如果真有“化”的話,也首先是人的變化,是人的權利獲得尊崇和進步。如果為了面貌而犧牲人,是本末倒置,也離“人命如草芥”的野蠻不遠了。

前幾天,我在媒體上曾看到這樣一個信息:盡管這幾年已有多人死在征地、拆遷或類似工程的車輪下,然而,“無一經濟項目在出人命后受影響,也無一個科級以上干部被追責”。從今年的報道看,“拆遷命案”不是杜絕了,而是發生頻率更高了。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如果法律不盡快撐起遏制這危機四伏的利益屏障,那麼血色拆遷的噩夢,就會繼續糾纏在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道路上……

觀察員

□翟春陽 (《杭州電視台》評論員)

□李 妍 (《重慶時報》資深評論員)

□劉採萍 (本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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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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