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名山景區內唯一未被“維修”的殿宇是天子殿。游客稱隻有這裡還保持著古跡的感覺。 劉賢 攝
“拆不了”的違規電動扶梯
除了煥然一新的文物殿宇,名山景區內另一新鮮事物是長約110、30米、90米的三段電動扶梯。
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方案應當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核准。名山內的三段電動扶梯沒有經過這項程序,屬違規建筑。
“住建部、重慶市園林局、豐都縣政府和我們管理局都曾下文要求拆除整改”,豐都縣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局長隆建明說,管理局至少向重慶旅投長江三峽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豐都分公司發出4次整改通知。
重慶市園林局局長助理葛懷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也聲明,2011年5月,三峽公司建成了自動扶梯。重慶市園林局多次向豐都縣政府去函,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進行整改落實,並多次派人到現場督促檢查。
然而,各級部門屢發整改通知、現場督促檢查仍拆不掉三段電動扶梯呢。
重慶長江三峽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向四號說:“名山原來有索道。我們以為建電動扶梯是復建。復建隻需報縣、市兩級批就可以,不需要報住建部。我們為了趕時間,就想‘邊上車邊買票’。”
“我們在做的過程中才發現運行了十幾年的索道是違法的建筑,沒有任何手續”,向四號說:“以前索道存在10多年,沒人去告,因為都是利益獲得者。”
向四號稱,索道是私有的,名山管委會職工都入股,有年度分紅。重慶旅投把索道股份從職工手中收回,把索道變成國有企業所屬,“肯定有利益沖突”。
中新網記者從曾是名山管委會職工的仁青處亦了解到,索道確為職工集資參股建設。
向四號承認其公司在建設電動扶梯一事上“有違反程序的地方”,並且“感覺壓力很大,一直不敢用”,但並沒有按照相關部門要求立即拆除違規電動扶梯。“我們想通過縣市兩級風景園林主管部門,等住建部領導認同我們的改正措施,能夠補救,還讓它繼續發揮作用”,向四號稱,這是為節約投資,讓國有資產不再損失(建電動扶梯投資了數百萬元),“拆了再建也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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