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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3】

2014年10月11日00:09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我区11.05万户纳入全国游牧民定居规划。2009至2010年完成2.494万户任务,剩余的8.556万户纳入“十二五”规划进行建设。2013年底,“十二五”规划的中央补助投资27.2亿元已提前两年全部落实到位,实现游牧民定居5.546万户。2014年计划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1万户,规划内的建设任务将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开工2.95万户,开工率达98%;完工户数1.9万户,完工率64%。同时,为改善高寒偏远守边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上半年经积极争取,中央在现有每户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守边牧民补助标准,每户新增1.9万元,规划内的1.37万户守边游牧民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目前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各地州,各地正加紧落实投资计划。

2.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面了解定居兴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成果,掌握牧户基本信息,落实好定居兴牧惠民政策,9至10月,我区专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牧民定居牧户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内定居兴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了解掌握各地提出的定居点急需建设的水、电、路等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是否纳入各行业专项规划等情况。下一步,一是要尽快完成摸底建库工作。继续做好游牧民定居工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已实施、未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户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建立完善自治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信息档案库。争取10月底前,摸清已实施和拟实施的牧民定居户数、需要解决的配套基础设施情况,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抓紧完成《新疆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预计11月底前完成。三是争取国家继续支持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建议将我区符合条件而又未实施定居任务的游牧民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给予支持,并争取安排专项投资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公共饲草料基地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四是积极做好定居点的配套基础设施与当地水、电、路、文、教、卫等行业、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形成合力,改善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额度按所需总投资的30%估算,其余70%通过整合相关行业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口民族风俗习惯婚庆大操大办的问题

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重大事项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责成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加大对违反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关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事前提醒谈话、事中跟踪督察、事后抽查核实等形式,保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事项落实。今年以来,96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按规定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了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并作出承诺。自治区纪委对其中30名干部进行约谈,约谈率达31.3%。

(三)针对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屡纠不改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标,2011年中央巡视组指出后尚未整改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自治区在2008年开展清房工作基础上,2013年9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正风肃纪清理政策性住房专项治理行动。此次清房工作范围广、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清房工作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在住房问题上加强廉洁自律、加强政策性住房规范化管理、以及推动我区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2006年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超标准建设住宅,2007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指出后至今没有处理,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党委责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对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违规建设住宅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力争在年底前处理完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奢靡之风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实有数登记工作,从严核定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编制,对已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换回退回、拍卖处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目前,已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车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年底前要开展的工作有:一是责成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确定后,即可印发执行。二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责成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纪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占用借用、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处置车辆的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离退休干部占用的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借用企业的车辆,逾期未清退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针对超编、超标和擅自购买的公务用车,一律没收,统一调剂和拍卖处置。

二是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7件,处理14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厅局级1人、县处级28人、乡科级86人),实名通报70起典型问题。例如:吐鲁番地区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副县级)阿不来提·克尤木违规操办其子割礼(穆斯林民族习俗)问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党支部书记马永山和村主任顾兴忠分别组织村干部赴疆外公款旅游问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庆锋安排服务企业为其支付娱乐消费款问题;喀什地区疏附县托克托克镇党委书记陈飞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古丽克热木公款吃喝问题;和田地区洛浦县旅游局局长王西友公车私用问题。先后开展两轮公务用车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整治违规使用军车警车号牌车辆447辆,清理清退超标、超编配备公车428辆,清理违规换车、借车12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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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吉全、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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