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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通报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全文)【3】

2014年10月10日19:46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针对省纪委对举报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查核不够,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近年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问责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办案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办案资源,根据案件需要抽调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人员力量,形成办案工作合力。二是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和协查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处置标准,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处置力度。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已初核43件、立案4件;转交市县和省直部门办理的问题线索已初核874件、立案118件。今年1至7月初核违纪线索、立案、结案、处分人员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9%、119.2%、103.3%、153.4%。今年1至8月省管干部立案11人,特别是7月以来省纪委相继对省工信委副巡视员刘保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映祥等省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四)关于巡视监督方面的问题

  针对巡视工作聚焦中心任务不够,反映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偏少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完善巡视制度。制定了《甘肃省巡视工作流程(试行)》、《关于规范巡视反馈工作的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已在今年第二轮巡视中严格执行。二是加快巡视节奏。6月中旬,省委听取了第一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情况。7月下旬开展第二轮常规巡视,对兰州、平凉、嘉峪关3个市及城关、陇西、民乐等20个县区进行巡视。同时做好专项巡视准备工作。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加强督查回访,督促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处理。

  (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具体问题

  1.针对省国土资源厅、玉门油田有关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宋史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马秉虎(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正厅级)等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侦查。二是省纪委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杨国玲,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孙卫东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2.针对兰州市北环路二期工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省委联合调查组对兰州市北环路二期工程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调查表明,该工程在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问题,线路调整造成一定损失。目前,正在按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针对我省交通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省纪委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映祥(正厅级)、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谈应鹏(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处长、天定高速项目办主任)、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志勇(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副处长、天定高速项目办常务副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处长张巨彪(宝天高速项目办主任)已立案调查。

  4.针对古浪、西和、广河三县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对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的古浪、西和、广河三县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相关责任人15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2人,诫勉谈话48人,组织处理39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已追究刑事责任7人。

  5.针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情况如下:组织专项工作组对2013年6月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全面起底回查,对存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1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诫勉谈话51人、降低基本退休金1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6.针对兰州新区29个BT工程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责成兰州市政府和兰州新区严格审核BT项目合同,对已经签订的BT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核;全面搜集各类已实施完毕BT发包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回购价格;对29个BT项目中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进行审计核实;从兰州新区项目建设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资金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兰州新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一律进入新区新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局进行交易,并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质量安全整改力度,下发整改通知39份,整改37项,处罚监理单位27家、施工单位27家。同时,查清存在问题并进行延伸核定,一旦发现项目建设中违纪违法问题,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7.针对金川集团公司投资广西防城港镍铜冶炼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经省专项工作组核查,金川集团公司2009年未经省政府国资委批准,擅自在广西防城港启动建设镍铜冶炼项目,之后又不执行省政府决定,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确属违规建设。现已责成金川公司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批评。要求金川公司继续抓好防城港项目,把安全、环保、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项目尽快达产达标,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同时,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的基础上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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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深、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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