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济南市历城区农业局良种繁育场常务副场长赵训海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济南市历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鹿珍(中共预备党员)公车私用,被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3.菏泽市牡丹区第五小学校长李凤真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发放的福利被收回并上缴财政,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
4.菏泽市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老家工商所所长张新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泰安市宁阳县文庙成教中心借体育场启用之机收受其他单位贺礼;该校教室对外租赁费未入单位法定账簿。文庙成教中心校长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赠送贺礼单位的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6.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党委老干办主任唐志勇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履行工作的职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通报批评。
7.德州市宁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职工兼办公室司机徐金才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宁津县农业管理机械局被责成严肃整改。
8.滨州市邹平县九户镇中心小学校长郭平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物品费用被收缴。(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平顶山市新城区移民局原局长郑春阳违规让其参股的建筑工程公司参与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移民局局长职务。
2.开封市公路管理局副调研员,开封市路达高速公路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委员黄诚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3.南阳市卧龙区谢庄乡凉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柏卫红工作日饮酒并妨碍执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十堰市文体局副局长周高潮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严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丙秋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和孙女“满月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十堰市柳林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芳违规操办婆母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秭归县水田坝乡牛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启智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公安县藕池镇城乡村党支部书记魏传坤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英山县张咀水库电站管理处处长范文章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武穴市余川镇大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卫兵违规操办乔迁宴,受到撤销大祝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8.嘉鱼县簰洲湾镇堤防段副段长汪昌德违规参与操办孙女生日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广水市广水办事处流沙冲社区党总支书记何春明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潜江市民政局工会副主任、基层政权科副科长刘克芝违规操办儿子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湖南烈士公园党委副书记、管理处主任吴军在公共资源管理上失职渎职,导致该公园出现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吴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常宁市正县级干部黎才发工作日中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湘阴县民政局中秋节违规发放月饼,党组书记、局长庞国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左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芷江县住建局局长唐健借外出考察之机,带领一行8人先后到浙江普陀山、安徽黄山等风景名胜区游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副局长谢红兵驾驶公车送妻子上班和女儿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桃源县科技局副局长李菊元违规操办其奶奶丧事,收受亲属外干部职工的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凤凰县总工会副主席田满莹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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