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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9】

2013年06月24日11:0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民航局本级和所属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以下简称校飞中心)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民航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航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367 298.7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民航局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332 272.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035 026.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航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667 767.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0.4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1 493.77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4 591.38万元。上述问题对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资金运行实时监控力度,局本级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在基建项目未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情况下,为14个项目申报预算28 970万元,其中12个项目至2012年12月31日才下达投资计划,另2个项目因无法实施而取消。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将所属管干院二期工程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7000万元改由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

3.2012年,局本级在所属空管局为其在2009年自行拆分设置的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列支经费1210.4万元。

4.2012年,所属华东地区空管局、所属中南地区空管局下属珠海进近管制中心接受地方政府补贴共计2665.94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

5.2012年,所属校飞中心在飞机保险业务、物业承包业务中,未公开招标直接确定承担单位,并支付保费644.03万元、物业费621.3万元;所属清算中心未公开招标,将总价为126.8万元的采购项目拆分后直接实施采购。

6.2012年,局本级7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81.42万元。

7.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73.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局本级将所属管干院总投资9100万元的昆明基地改造工程拆分为2个项目并自行批复建设。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2007年至2011年,所属华东地区管理局下属上海监管办业务用房与上海民兵空中输送旅指挥中心分别由局本级自行审批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后拼盘建设,总投资9292万元,目前该楼正在建设中。

3.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对2001年至2004年办公楼加固整修支出15 220.32万元尚未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尚未对1998年至2011年出售给机关职工的住房进行账务处理。

5.2011年至2012年,所属西北、华东、中南地区管理局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822.9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是由各单位直接使用,其中2012年375.3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将5个会议的151.42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4.7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有9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出访人数、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申请基建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违规动用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基建项目的问题,要求将资金退回原渠道;对违规设立机构在所属空管局列支经费的问题,要求研究解决机构设置问题,今后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对所属华东地区空管局、所属中南地区空管局下属珠海进近管制中心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对所属校飞中心和清算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违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投资项目;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并据实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固定资产出售后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要求清理资产,据实进行账务处理;对所属西北、华东、中南地区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超预算列支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出国团组超过规定人数和时间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民航政府性基金等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增强预算约束力,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航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做到边审边改。对违规动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安排基建项目的问题,管干院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部分单位接受地方政府补贴2665.94万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要求所属各单位将地方政府补贴补助收入纳入预算;对所属部分地区管理局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家档案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档案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家档案局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7 263.42万元,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25 077.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 185.6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档案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3 229.4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9.1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516.36万元,其中2012年2116.3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035.4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档案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档案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国家档案局编制并经财政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为7796.67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9565.00万元,少编报预算1768.33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在“档案保护、抢修、缩微、复制等专项业务费”5个项目中列支其他费用238.9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提前支付设备款109.12万元。

4.截至2012年底,所属一史馆迁建工程财政资金2.14亿元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项目目标未实现。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和所属一史馆有18台工作电脑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

2.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自行处置固定资产,涉及资产净值55.14万元、原值311.44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档案报社、档案杂志社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益共计99.7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中央财政。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和所属一史馆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1335.86万元。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档案科学研究所未将计算机软件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223.29万元,也未申报著作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一史馆有10.0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对未按合同条款规定提前付款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付款;对一史馆迁建工程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要求抓紧推动迁建工程的建设;对未及时安装或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尽快全面安装和使用正版软件;对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对国有资产出租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往来款项;对未将计算机软件资产登记入账并申报著作权的问题,要求及时登记入账,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尽快申报著作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档案局应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档案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档案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制定修订资产处置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等工作。

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商机所)、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商干院)和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天津所)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供销总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供销总社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3 898.52万元,供销总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2 850.2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48.2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供销总社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9 669.5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7 834.08万元,其中2012年4561.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371.47万元。上述问题对供销总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供销总社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积极配合联网审计工作,反馈联网审计疑点询问并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社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至2012年,社本级动用所属企业上缴利润3271.41万元(其中2012年1921.26万元),用于招待费、车辆购置等支出,收支均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2.2012年,社本级会议费项目超预算支出33.76万元。

3.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及所属商干院总额1851.7万元的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而是直接与有关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或采购合同,其中2012年采购支出73.70万元;2012年,社本级有1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2012年,所属天津所、商干院使用经营收入弥补基本支出345.5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未将中央财政储备贷款利息补助51 264.47万元拨付下属公司,全部作为集团收入核算,其中2012年2083.95万元;2011年,拨付联储企业的新增中央救灾储备农药利息补助有964.23万元超出了规定的时限。

6.2012年,社本级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33.76万元。

7.2012年,社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7.76万元;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费用1.40万元。

此外,社本级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库。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2年,社本级软件开发及软件升级费用支出共计103.13万元,未增记固定资产价值,其中2012年60万元。

2. 2009年至2011年,所属科技推广中心违规以其下属公司名义开设账户买卖股票,累计投入资金810万元,获利45万元。

3. 2004年10月,所属天津所未经批准将投资2472.61万元建设的办公用房整体出租,截至2012年底收到租金2048.63万元,其中2012年265万元。

4.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商干院未经批准将其部分房屋出租并取得收入799.06万元,其中2012年617.95万元。

5. 2011年7月,所属科技推广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借500万元,已于当年底收回借款本息;2012年,以下属公司名义对外出借450万元,截至当年底已收回本金但未收取利息。

6.2012年,所属商干院将收到的地方财政拨付的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52.8万元及相关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记入相应收支科目。

7.2007年至2012年9月,供销总社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棉花交易市场未经报批,累计向国家储备棉竞卖(买)成交的对方收取交易手续费13 603.27万元,其中2012年7654.93万元。

8.2012年,社本级接受其他单位资助因公出国(境)费用4.58万元。

此外,2012年,社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有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所属企业上缴利润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纳入预决算管理并调整决算(草案);对项目支出超预算的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开展工作;对项目支出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所属天津所和商干院使用经营收入弥补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对所属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截留或未按时限拨付重要商品储备利息补贴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协议及时拨付资金;对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天津所、商干院和科技推广中心违规对外投资、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纠正擅自出租国有资产的行为;对所属科技推广中心未经批准买卖股票和对外出借资金的问题,要求撤销股票账户,收回借款利息,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商干院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结转相关收支科目,并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棉花交易市场未经批准擅自收取国家储备棉交易手续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如确需收费应报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供销总社应强化项目预算管理,严格项目审核,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按照规定使用、处置国有资产,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供销总社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本级少计固定资产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央统战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统战部本级和所属干部培训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统战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央统战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统战部重视预算管理,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先后制订了多项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上未发现存在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该部各预算单位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资产管理比较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2年底,所属干部培训中心以前年度培训费结余30.86万元仍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有2台电脑安装使用了非正版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培训费结余在往来科目核算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个别计算机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安装使用正版软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统战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账务处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统战部在审计前认真开展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统战部已认真进行了整改。

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研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外宣工作任务的完成。在组织201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外宣办本级和所属网研中心等预算单位能够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决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办本级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0万元。

2.2012年,所属服务中心列支办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按规定报批并合理统筹安排使用;对在所属单位列支费用的问题,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外宣办应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支出范围,规范有效地使用各项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费用列支不合规等问题,已经整改。

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光明日报社本级和所属印刷厂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光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报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7 824万元,其决算(草案)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 824万元,两者无差异(详见附件1)。

本次审计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 8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48.7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806.44万元。上述问题对光明日报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光明日报社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度,社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买货物,涉及金额2448.7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收入共计14 826.95万元,其中2012年7950.97万元。

2.2011年和2012年,社本级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收入共计1677.82万元,其中2012年1390.74万元。

3.社本级32个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驻地记者站在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32个银行账户,截至2012年底,账户余额共计777.82万元。

4.2012年度,社本级向广告公司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256.57万元。

5.社本级2011年选购的办公软件许可安装数量为450套,截至2012年6月共安装552套,超出所购软件许可数量102套。

6.社本级应收款项1386.18万元长期挂账。包括:应收光明日报社印刷厂机器折旧费共计905.84万元;应收光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80万元;应收南京邮政报刊发行局报款32.7万元;应收光明日报社北戴河记者站3.5万元;以及刊登多家单位23例广告费收入64.14万元。

7.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光明网传播有限公司根据广告协议,在《光明日报》部分刊面上为协议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收取费用358.88万元。

8.2012年,所属北京光明华脉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按比例计提方式提取文化扶贫工作经费416.15万元,当年列支154.65万元,年底尚有261.5万元未支出,造成虚列成本。

9.截至2012年底,所属印刷厂405.37吨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金额208.76万元。

10.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所属印刷厂将收取的印刷费51.96万元以现金形式存入员工个人银行卡,其中,2012年度存入2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对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发行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有效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部分采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经营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驻地记者站银行账户未报经财政部审批的问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账户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对超标准支付广告代理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代理费;对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取得使用正版办公软件许可授权;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按规定程序处理;对违规进行有偿新闻宣传并收取费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虚列成本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据实列支发行费用;对新闻纸未纳入财务账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新闻纸登记入账;对公款在个人银行卡存放的问题,要求纳入单位资金账户,今后将各种收入纳入本单位财务账统一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光明日报社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加强对新闻采编部门的管理,杜绝采编部门参与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光明日报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部分问题,光明日报社积极进行了整改。所属印刷厂已陆续将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上的公款51.96万元全部上缴至单位账户。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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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尹深、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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