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抢险救灾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给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承担最紧急、最艰难、最危险的救援任务。依据2005年颁布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军队和武警部队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保护重要目标安全,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修、海上搜救、核生化救援、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等专业抢险,排除或者控制其他危重险情、灾情,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等任务。
军队和武警部队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成战略级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在重点地区预储预置抢险救灾急需物资器材,编制修订团以上部队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组织军地抢险救灾联训联演,全面提高抢险救灾能力。目前,已组建抗洪抢险应急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核生化应急救援队、空中紧急运输服务队、交通电力应急抢险队、海上应急搜救队、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医疗防疫救援队、气象保障应急专业队等9类5万人的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各军区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托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组建4.5万人的省级应急专业力量。
中国武装力量在历次重大抢险救灾中,都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08年,出动126万名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抗击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22.1万人参加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2010年,投入2.1万人参加青海玉树强烈地震抗震救灾,1.2万人参加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2011年以来,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出动兵力37万人,各型车辆(机械)19.7万台次、飞机和直升机225架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87万人,参加抗洪、抗震、抗旱、防凌、防台风和灭火等抢险救灾行动,抢救转移群众245万人,抢运物资16万吨。陆军航空兵直升机每年出动数百架次担负森林和草原防火、救火任务,并实现常态化。
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武装力量依照法律法规参加维护社会秩序行动,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和突击力量。2009年8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明确了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范围、措施和保障办法。武警部队构建以机动兵力为主体、以执勤部队抽组兵力为补充、以警种部队和院校兵力为支援的处突维稳力量体系,完善以国家级反恐队、省级特勤中队、市级特勤排、县级应急班为主体的四级反恐力量体系。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严格执行现场警卫、人员安检、重要目标守卫、要道设卡和城市武装巡逻等任务。2011─2012年,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处置多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参与处置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事件68起,解救人质62人。先后完成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北京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累计用兵160多万人次。
人民解放军派出相关力量协助公安、武警部队完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陆军主要承担防范恐怖活动、核化生爆检测、医疗救援等任务,海军主要承担排除水域安全隐患、防范来自海上恐怖袭击等任务,空军主要承担保卫重大活动举办地和周边地区空中安全等任务。近年来,人民解放军先后参加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行动,共出动兵力14.5万人,动用飞机和直升机365架、舰船148艘、雷达554部。
民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军事机关的指挥下,参加治安联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活动安保等行动。每年有9万多人执行守护桥梁、隧道和铁路线等任务。
驻香港、澳门部队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队,依法履行防务职责。香港、澳门驻军法规定,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驻香港、澳门部队适时组织联合海空巡逻和年度演习演练活动,参与特区政府组织的海上空难搜救联合演习,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香港赛区及香港、澳门回归庆典活动安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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