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
迄今為止的進展及未來道路
61、在過去五年中,我們以國際一致的方式落實金融體系改革措施,取得了明顯進展。所有主要轄區都已經部分或完全地:
l 執行了新的全球性資本標准(巴塞爾協議III)﹔
l 建立了必要的框架,實現衍生品在交易所或電子平台進行交易、集中清算和報告﹔
l 識別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和保險機構,同意對其實施更高的審慎標准以降低其帶來的風險﹔
l 落實了相關政策工具和程序,在不導致納稅人損失的前提下有序處置大型復雜金融機構﹔以及
l 應對影子銀行體系對金融穩定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風險並取得了進展。
各國為落實上述改革措施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國際協調和承諾。但我們還有更多工作有待完成。我們致力於維持改革動力,直至工作完成。
建設支持經濟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的金融體系
62、自我們於2008年11月在華盛頓做出相關承諾以來,我們已經就范圍廣泛的政策改革達成一致並正在落實,以解決導致危機的主要問題,並確保所有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參與者都以國際一致和非歧視的方式,根據其實際情況受到監管或監督。我們相關工作已經取得明顯進展,但尚未完成。我們正在增強金融機構應對風險的能力,在結束“大而不能倒”問題上取得明顯進展,提高透明度和市場誠信,消除監管空白,應對影子銀行帶來的風險。我們正在通過提高衍生品市場安全性、增強市場基礎設施和改革信用評級機構來提高金融市場不間斷運行的能力。
63、我們致力於充分實現一個開放、融合和具備風險抵御能力的全球金融體系帶來的利益。為此,我們將繼續在每一個轄區採取必要措施,以相互一致和非歧視性的方式,完全落實此前已同意的改革措施。我們將加強合作和信息共享。
64、我們正在推動金融監管改革,降低道德風險和系統性風險,培育一個支持經濟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的穩定的金融體系。因此,我們歡迎今年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成為法律實體,獲得了更大的資金自由度並增強了協調落實金融監管政策的能力。我們還歡迎金融穩定理事會為峰會准備的金融監管改革總體進展陳述報告,以及迄今取得的明顯進展。我們支持金融穩定理事會審議其代表性的結構,要求金融穩定理事會在我們下一次峰會上匯報審議的情況。
65、我們贊賞金融穩定理事會與標准制定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集團一道在監測金融監管改革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的影響上的進展,監測的目的是在不一味堅持落實已經同意的金融監管改革承諾的情況下,應對監管改革帶來的預料之外的重大后果。我們要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和標准制定機構加強在這一領域的監測、分析和協助。最后,我們鼓勵金融穩定理事會繼續監測、分析並報告監管改革措施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的影響,作為其監測改革落實情況的總體框架的一部分。
66、我們決心以避免造成全球金融體系分割的方式,徹底落實金融改革。我們一直留意全球金融市場分割的風險。我們將繼續在所有金融監管問題上相互合作,期待我們的財政部長、央行行長以及金融穩定理事會在我們下次峰會前取得進一步進展。我們還將繼續監測和評估金融監管改革對金融體系穩定的穩健程度、經濟增長以及長期投融資供給的影響。
建立具備風險抵御能力的金融機構並解決“大而不能倒”問題
67、我們重申,將按照各國均同意的時間表落實巴塞爾協議III,並歡迎洛斯卡沃斯峰會以來在這一方面取得的進展。巴塞爾協議III的標准必須以相互一致的方式得到落實。我們因此歡迎巴塞爾銀行業監管委員會(BCBS)在評估各轄區相關規定與巴塞爾協議III要求的一致性上所做的工作,歡迎各轄區有關巴塞爾協議III落實情況的最新進展報告。我們還歡迎巴塞爾銀行業監管委員會近期有關風險加權資產的監管一致性的報告。我們期待巴塞爾銀行業監管委員會完善監管性資本比率的可比性。我們期待巴塞爾銀行業監管委員會完成針對巴塞爾協議III框架下已同意的剩余組成部分的建議,即就國際協調一致的杠杆率和淨穩定融資比率提出建議,並與各方同意的窗口期和程序相一致。
68、我們歡迎金融穩定理事會有關解決“太大而不能倒”問題的進展和下一步計劃的報告。我們繼續承諾將採取任何必要的改革措施,確保可能引發系統性問題的所有金融部門完全落實金融穩定理事會的《有效處置機制的關鍵要素》。我們將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影響跨境處置的障礙。我們重申將保証監管機構擁有有力的監管職能、充足的資源和獨立性以採取行動。我們呼吁金融穩定理事會在與標准制定機構協商的基礎上,評估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在倒閉時吸收損失的能力,並在2014年底前制定相關建議。我們認識到,結構性的銀行業改革可以促進處置,呼吁金融穩定理事會在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經合組織合作的基礎上,結合各國實際情況評估跨境一致性情況和對全球金融穩定的影響,在我們下一次峰會上匯報。
69、我們歡迎公布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初步名單,名單中的機構將開始執行有關制定處置計劃和加強集團監管的規定。我們期待對其進行年度更新,並期待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在2014年二十國集團峰會前制定完成簡單的、適用於整個集團的資本要求,這將為提高對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的損失吸收要求打下基礎。此外,我們期待制定進一步的工作計劃,准備為國際活躍的保險集團制定全面的、適用於整個集團的監管框架,包括定量資本標准。
70、我們要求金融穩定理事會在與國際証監會組織和其他標准制定機構協商的基礎上,在2013年底前制定識別全球系統重要性非銀行非保險金融機構的方法,公開征詢意見。我們呼吁國際支付結算體系委員會和國際証監會組織繼續推進有關系統重要性試產基礎設施的相關工作。
推動建設透明、持續運行的金融市場
71、我們歡迎金融穩定理事會有關場外衍生品改革進展的報告,包括成員為落實已同意的場外衍生品改革所確認採取的措施和承諾的時間表。我們還歡迎主要監管機構近期就與場外衍生品改革相關的跨境問題達成的一系列理解,這是具有建設性的重要一步,將推動解決全球范圍內余下的政策沖突、不一致、空缺和重疊,我們期待在相關制度到位、可進行評估后,快速落實上述理解。我們同意,根據監管和執行制度質量的好壞,在結果相似的情況下,通過非歧視的方式,各轄區和監管機構應該能夠相互認可對方的的監管,適當尊重母國的監管制度。我們呼吁監管機構在與金融穩定理事會、場外衍生品監管集團合作的基礎上,報告解決其它與跨境監管制度重疊以及監管套利等問題相關的時間表。
72、我們注意到二十國集團關於金融基准和信用評級機構高級別研討會的結果。我們呼吁各國當局和標准制定機構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的路線圖,加快在降低對信用評級機構的依賴程度上取得進展。我們鼓勵在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透明度和相互之間的競爭上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期待國際証監會組織對其信用評級機構行為准則進行審議。我們支持建立金融穩定理事會官方部門指導小組,協調有關金融基准的必要改革。我們核准國際証監會組織《有關金融基准的原則》,期待遵循相關原則,對國際上在銀行業和金融市場使用的金融基准進行必要的改革。
73、我們歡迎金融穩定理事會關於落實穩健的薪酬做法的原則和標准的進展報告。我們重申,將保証這些原則和標准以相互一致的方式得到落實,要求金融穩定理事會繼續就此進行監測。
74、我們強調,繼續推動會計准則趨同以增強金融體系風險抵御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敦促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和美國財務會計准則理事會在2013年底前完成剩下的主要工作,建立一套統一的高質量會計准則。我們鼓勵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採取更多措施加強金融機構的風險披露,包括加強披露工作組當前所做的工作。
75、我們再次呼吁,在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和信息交換上取得進一步進展,鼓勵遵守相關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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