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10日電(陳元 姜春媛)由15名來自人大、政協、學術機構、媒體等界別的非公職人士組成的廣州市慈善監督委員會日前成立,這是我國第二個慈善監督機構。而成立於半年前的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近期因疑與它的監督對象有利益關聯受到一些人士質疑。
作為紅會社監委委員,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在接受專訪時就慈善監督機構被質疑、紅十字會的社會化、中國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等問題表達了自己的見解。
談質疑:社監委是什麼、做什麼
2012年12月,中國紅十字會在京宣告成立社會監督委員會。遲福林、王振耀、白岩鬆等16位社會人士成為社監委首屆委員。但自今年5月初開始,包括王振耀在內的多名委員陸續被指和紅會存在商業利益交換關系,社監委也被質疑是“紅會養的公關部”。
盡管多數委員對質疑進行了回應,且6月初社監委發布新規明確規定委員任職期間不得承接紅會項目,但似乎仍化解不了公眾對社監委能否擔當“監督”這一職責的疑慮。
“其實早在我本人遭受質疑之前,我就質疑過紅會社監委。”在王振耀看來,社監委首先要代表公眾向紅會反映社會的意見,而不是代表紅會向大眾解釋紅會干了什麼沒干什麼,“你把角色完全弄反了,這也難怪公眾會質疑你是在為紅會做公關。”
王振耀認為,無論是紅會社監委,還是廣州的慈監會,首先要解決定位問題。“兩者都屬於社會監督,不能將社會監督等同於紀檢監察機構。同時,從紅會社監委的運作經驗看,類似‘第三方監督機制’、‘獨立的第三方監督機構’這類提法應該適度注意、要慎提。因為獨立的第三方是需要注冊的,是要有經費保障的,其人員、辦公場所、財務獨立都是獨立的。”
據了解,在6月初召開的社監委2013年中期大會上,對於社監委是什麼、做什麼等問題,與會委員們討論熱烈,最終達成了一致。“社監委應該是一個平台,一個橋梁,一方面向紅會反映社會的意見,另一方面,利用委員手中的資源,搭建渠道和更寬泛的網絡,讓更多公眾參與進來。”王振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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