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安陽市龍安區馬投澗鎮,大片耕地已被推平。人民網記者劉青攝
村民黃保平為記者提供的“道路建設佔地協議”。人民網記者劉青攝
近日,河南安陽市龍安區馬投澗鎮有村民向媒體反映,在沒有任何公示、賠償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該鎮有近600畝耕地被當地政府強行佔用,並在征地過程中有村民被打傷。這一情況是否屬實?當地村民與政府之間存在怎樣的問題?本網記者日前赴河南安陽進行實地採訪。
當地村民:未得到一次性補償的情況下政府就“強佔耕地”
馬投澗鎮距離安陽市區不到10公裡,屬於城市近郊區域。從安陽市文昌大道近東風路驅車前往,20分鐘左右即可達到該鎮黃小屯村。
在黃小屯村口,記者見到了向媒體反映情況的村民王希林。在他的指引下,記者首先來到他的家中小院了解情況。聽聞有北京的記者前來,黃小屯和臨近村子十多位農民十幾分鐘內就圍攏過來。
據大河網報道,今年3月21日,兩輛載有執法人員的大巴車,在馬投澗鎮政府領導的帶領下直接開進六隊的麥田裡,推土機強行推掉已經抽穗的麥苗,當時遭到了當地村民的阻攔。在爭執過程中,村民黃建勇被打傷,后送往醫院治療。
在場村民向記者証實了報道中所提的上述細節。重新回憶起3月21日的情景,在場村民情緒仍十分激動,不斷表示當地政府佔地過程“粗暴無理”。有村民還拿來幾個印有“行政執法”字樣的頭盔,告訴記者當時征地人員用這個猛擊打村民頭部,至今沒有任何說法。
但村民未能向記者提供圖片或視頻作為証據。上毛儀澗村民李玉林說,他當時正用攝像機拍攝佔地過程,但被鄉政府干部“一把擋下來”,攝像機掉在了地上損壞了。這位年逾六旬的村民告訴記者,他在村子裡生活這麼多年,還從沒看到過“如此惡劣的情景”。
記者跟隨村民來到報道中提及的佔地現場,看到的是已被平整成型的黃土地。如果不是旁邊仍有大面積的麥子地,完全看不出這條路此前屬於耕地的任何痕跡。道路上停放著一輛挖土機,幾名施工人員正在現場操作。村民告訴記者,這條路3月份之后斷斷續續地在施工。
“沒有經過任何公示、協商的環節,我們對賠償方式也完全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把耕地強行佔來修路呢?”村民王希林對記者說,對於補償問題,村裡隻表示,被征用的耕地每畝地每年補償825元,被毀掉的青苗每畝一次性補償600元。
記者在黃小屯村民黃保平提供的“道路建設佔地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上看到,協議甲方為何大岷村委會(與黃小屯屬同一行政村),乙方為黃保平。合同第二條規定,“甲方每畝地每年支付給乙方佔地費用825元,佔地費每五年一遞增,遞增率為10%,共遞增三次不再遞增,以后每年按第三次遞增后的金額執行”。
黃保平說,這份協議是他在記者採訪當天上午才領到的,落款日期卻寫著“2012年10月”。他告訴記者,雖然他不同意按年付租金的條款,但因為他被佔地的畝數很少,即使有損失也不大,在加上當時村干部一直勸他“簽吧簽吧”,就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其他未簽字的村民則說,他們完全不接受當地政府按年付土地租金的作法,而應按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合乎標准的一次性補償。他們給記者拿來一份“安陽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表”,黃小屯、上毛儀澗等村庄所在的龍安區,所制定的標准是5.5萬元/畝。
“同樣是征地,文峰區就得到每畝地4.6萬元的一次性補償,為什麼我們沒有?”有村民拿著“地價表”反問。
《協議》第一條還注明,“甲方在未辦理征用手續前,甲乙雙方權益約定按本協議2、3條款執行﹔甲方辦理征用手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補償標准對乙方進行補償,該合同自行終止”。
在村民們看來,這個條款就意味著鎮政府在佔地前,既沒按規定合法辦理征用手續,也沒按法律要求給予一次性補償。因此,他們堅決不同意鎮政府“強佔耕地”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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