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548名學生“營養餐”食物中毒﹔廣西都安400余名小學生喝“營養餐”牛奶腹瀉﹔雲南富源某小學給學生供應發霉面包做營養餐……短短一個月內,多地接連曝出學生“營養餐”食物變質、中毒事件。
從2011年秋季開始,針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學生營養不良的情況,中央財政每年撥付160億元專項資金,3000多萬大山溝裡的孩子們享受到這一優惠政策。然而,接連曝光的“問題餐”引發公眾廣泛關注和質疑:一邊是食物變質,另一方面是營養縮水,“營養餐”究竟營養了誰?
三塊錢營養餐屢打折扣
《國家營養改善補貼計劃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專項資金是孩子們的“吃飯錢”,必須保証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於被擠佔挪用,一些地方營養餐變得“廉價低質”。
“3塊錢全部補給孩子們,食堂就辦不下去了。”安徽山區的一名小學校長坦言,“國家撥付的是孩子們的吃飯錢,食堂人工費用、水電燃氣等日常開銷,都要從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補助裡擠出來。”
同時,農村學校食堂條件簡陋,使營養餐的衛生質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學多名學生被變質米飯“毒倒”,教育部門調查發現,學校食堂連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設施都沒有,“隻能拿開水燙燙”。
除了學校要“從牙縫裡省出食堂開銷”,企業又在3塊錢上“宰了一刀”。
“越是偏遠的學校配餐質量越差。”一名配送企業負責人承認,企業不能貼錢配送,除了補償運輸、市場流通等成本,還需維持一定的利潤,企業隻能把配餐質量、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廣西百色市那坡縣部分學校被曝3元營養補助被供貨商套利1元。經調查核實,3塊錢中,供應商的利潤佔0.25元,物流配送費用佔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學生嘴裡隻有2元左右的食物。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員王開玉分析,如果沒有地方財政補貼配套,學校、企業都會想方設法從3塊錢中“擠壓”出食堂經費、加工運輸費用,孩子們食品的質量、分量也就難以保証。“中央‘買米’,地方‘造鍋’,要讓3塊錢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須投入配套資金。”王開玉建議,地方財政應該投入配套資金改善食堂條件、保証運營費用和人員工資﹔或是承擔配送成本,按照企業的配餐質量給予企業適度利潤,這樣才能保証營養餐真正保質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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