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京華時報訊記者袁國禮新華社報道“3·15”期間,“蘋果”公司被爆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國家工商總局昨天表示,已經向各地工商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蘋果”等電子產品企業的合同監管,依法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
工商總局表示,其市場司已經下發了《關於加強對蘋果等電子產品企業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執法監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蘋果”等電子產品企業的合同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合同格式條款是指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合同格式條款因其便利性和經濟性,被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但也有不少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的特點,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類條款因此被稱為“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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