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專訪】
廣州市教育局長屈哨兵:
老人老辦法的建議將提交給省教育廳
座談會后,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市教育局長屈哨兵。
羊城晚報:我問過很多家長,他們並不是抵制新政,但是呼吁“老人老辦法”,您怎麼看?
屈哨兵:我們會把這個訴求提請省教育廳。
羊城晚報:會上談到,“指標到校”的目的是抑制擇校,有家長質疑,為什麼抑制擇校不從上學的入口抓起,反而要從畢業升學的出口卡死?
屈哨兵:抑制擇校,教育主管部門採取的方式不外乎兩種,一是所有政策都嚴禁擇校,這個是不可能的,我隻能通過一些手段來使生源大致均衡分配,“指標到校”也只是若干方式中的一種。此外我們還有其他辦法,比如實施“廣州市卓越中小學校長培養工程”(注:2012年底啟動),計劃5年內培養360名優秀校長,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比如實施“百千萬教師培養工程”,提升廣大教師的教學水平﹔比如實施教育均衡化工程,使老城區的優質教育資源向新城區和副中心傾斜﹔比如實施“百校扶百校”工程﹔比如幫扶民辦學校……這些都是使學校分布自然大致均衡的具體做法。
羊城晚報:“指標到校”實施后,民校能否分到指標?
屈哨兵:分配指標是根據學校的學生規模,和學校本身的級別沒有關系,所以最受益的,是平時不大被關注的、相對比較薄弱的學校。
羊城晚報:所以指標多少的唯一標准,就是學生總數?
屈哨兵:原來我們討論的初步方案就是隻看學校學生規模。
羊城晚報:為什麼2009年廣州市教育局初次研討指標到校政策時,結論是“時機不成熟”,現在時機就成熟了嗎?
屈哨兵:要說絕對成熟的時機,是永遠等不到的。隻能說現在到了相對成熟的時間。這幾年廣州在學校硬件均衡化、師資均衡化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不然的話,如果學校之間懸殊有天壤之別,還要硬性指標到校,那也是對學生不負責任。
希望“指標到校”惠及未來學生
“我們反對‘大躍進’、反對臨考驟改比賽規則,但我們並不反對教育改革的大方向。說句良心話,‘指標到校’在國內不少城市確實推動了義務教育均衡化。未來的學生會從中受益。”一位家長表示。
“指標到校”為什麼成為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力推的教育政策?廣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研員向羊城晚報記者解釋了“指標到校”政策的意義。
“‘指標到校’的邏輯是倒逼機制:首先,當重點高中真正拿出部分錄取名額指標,平均分配到各所初中,而且畢業學生數量是唯一的分配參考因素,那麼就打破了‘唯分是錄’的單一評價標准﹔其次,因為‘指標’的存在,就會引導不少學習能力較強的學生,在小升初時主動進入辦學水平較弱的初中。因為在弱校更容易成為優生,也更容易獲得‘指標’進入重點高中,相比擇校,可能是更好的選擇﹔再次,‘指標’越多,傾向於后者的學生就越多,‘指標到校’的福利,最終將有效降低小升初考試、擇校的熱度,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習負擔。”
【律師說法】
寧清華:新政驟出 涉嫌違規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政法學院副教授、律師寧清華認為,“新政”驟然出台,涉嫌有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提出的兩大原則:合理行政原則和誠實守信原則。
“根據合理行政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反觀新政,其核心內容中“指標到校”、“老三區分區報考”無疑存在偏私、歧視問題,是通過行政手段,侵犯非義務教育階段各高中的招生自主權、學生公平競爭權。
“根據誠實守信原則要求。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現在在讀初一到初三的四十多萬名學生,在他們當初小升初進行抉擇時,對未來的預估是基於當時的政策規定,並沒有任何信息告訴他們政策會有改變,因此,其合法合理的信賴利益就應該得到保護。新政在面臨中考的最后一年出台,實際上侵犯了這些學生的利益。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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