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長沙2月21日電 (顏珂、匡瀅)湖南省衡陽市的全小姐向本報反映:春節假期過后,到衡陽市石鼓區法院辦事,卻遭遇法官“自行放假”。該法官表示,要農歷正月十五以后才上班,並稱這是“中國的傳統”。
全小姐的老家在衡陽市石鼓區,現已在外地工作定居。
2004年,她在老家打了個債權官司,勝訴,但過了近10年判決至今仍沒有執行。今年,她趁春節回家並向單位請了幾天假,打算找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了解案件執行情況。
2月16日是農歷正月初七,也是國家規定新年上班的第一天,下午2時左右,全小姐來到石鼓區人民法院,值班人員告訴她執行局沒有人,並讓全小姐自己直接和執行法官聯系。
全小姐通過電話聯系一位姓任的法官,詢問對方什麼時候上班,任法官回答“農歷十五后上班”,“沒有出節都辦不了事”,並稱這是“中國的傳統”。
記者於2月18日(正月初九)下午3時左右撥打了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在網上公布的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法院是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放假,並已於初七上班。
2月18日下午4時左右,全小姐再次來到石鼓區法院,值班人員認出了全小姐,並表示任法官仍不在,讓她直接和任法官聯系。
全小姐告訴值班人員任法官不上班,希望找院長或者別的法官,值班人員馬上回答他們都不在,都出去辦事了。
全小姐再次致電任法官,任法官仍然回復要“出節”(農歷正月十五后)才上班,他說明自己在鄉裡,要出節后才能回來,並表示“沒辦法,別人不上班”。
【電話錄音】
2月16日
全小姐:“喂,你好,任法官,請問你是陽歷15號上班還是農歷十五上班?”
任法官:“農歷。”
全小姐:“陽歷15號?”
任法官:“農歷十五上班。”
全小姐:“你們能不能提前一下上班?我這邊比較急一點,我還要回家,因為我家在外地。能不能幫點忙呢?”
任法官:“沒有出節都辦不了事。”
……
全小姐:“為什麼辦不了事?現在你們都上班了,怎麼辦不了事呢?”
任法官:“這是中國的傳統。”
全小姐:“國家規定是農歷初七上班。”
任法官:“國家規定的?你到那裡哪個給你辦事呢?”
全小姐:“國家規定初七上班,怎麼都不上班呢?”
任法官:“十五以后你再來吧。”
2月18日
全小姐:“你好,任法官嗎?”
任法官:“你哪裡?”
全小姐:“我這邊要辦案子,請問你什麼時候上班?”
任法官:“上班啊,上班要出節了。”
全小姐:“正式上班要元宵節過后啊?”
任法官:“嗯。”
全小姐:“我這邊有急事呢,你能不能方便過來下呢。”
任法官:“我沒有在市裡,我在鄉裡。”
全小姐:“你們不是正式初七上班嗎?”
任法官:“是的。”
全小姐:“那你為什麼不來上班呢?”
任法官:“上班,我上班,別人不上班。”
全小姐:“那我這個案子交到你手裡嘛。”
任法官:“交到我手裡我知道。”
全小姐:“那你能不能行個方便,急著過來下呢,我們自己也是走不開,好不容易趕回來一次。”
任法官:“沒辦法,別人不上班。”
全小姐:“我現在就在你們單位,你們單位說別人都上班了。”
任法官:“上班不好說。”
全小姐:“那你非要出節再上班啊?”
任法官:“銀行不上班。”
全小姐:“銀行現在都在上班哦,您能不能趕回來下,事情拖了那麼多年了。”
任法官:“回不來,要出完節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