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存虎并非个例。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时间“白吃”4.5万多元。任教训被人举报半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履新一个月后(2014年1月)才被通报上缴吃空饷所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浙江日报》刊发评论《治吃空饷 问责发饷》指出,“我们并不缺一个监督问责体系,只是现有的监督和问责,基本停留在体制内监督和自我问责,使得轻飘飘的问责无处不在。”评论认为,不仅要治理“吃空饷”的人,更要治理“发饷”的人和决定“发饷”的人,把背后的决策者统统揪出来问责。
记者注意到,也有部分地方明确要求从严问责。比如江西南昌市规定,超过清理期限若发现单位仍有2人及以上“吃空饷”,则对主要领导实行撤职处分。贵州赫章县规定,一经发现“吃空饷”,除严肃处理本人外,还将按“吃空饷”数额的5倍扣发单位公用经费,并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专家:“吃空饷”等同盗窃国家财产 应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燕继荣向记者分析称,虽然现阶段被揭发出来的仅仅是当事人和个别的相关官员,但是实际情况可能更为严重。比如某个地区,可能多年来一直存在官员家属“吃空饷”的情况,当地人也“习以为常”,所以发现问题后处理难度比较大,最后就从轻发落,不了了之。比如某个单位,即使职工发现有“吃空饷”的现象,但迫于领导的压力不敢举报,外界老百姓又不了解情况,无法举报。如此恶性循环使得某一地区“吃空饷”现象“板块化”。进而,在这一地区官场上的少部分人决策人和有关系的人就形成了一个“空饷利益集团”。
燕继荣认为,要想彻底杜绝此类现象,首先要从上至下清理环境,及时公布公开各单位的人事任免、招聘等信息,还要加强财务的审计核查工作,让“吃空饷”的人无处藏身。
如何杜绝“吃空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则指出,“吃空饷”和盗窃国家财产、贪污没什么区别,不仅违反党规,还违反国法,涉事官员不但要退赔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只给党内处分太轻,“被免职后又重新上岗,这是将处分制度和问责制度视为儿戏”。要想把这股歪风刹住,需要严肃按照既有的法律规定去惩治,以达到震慑效果。
此外,杨小军还指出,财政部门的监督十分必要。财政部门要核查岗位和职工的身份,对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公开透明,让单位内人员和公众来监督。例如将工资单公示出来,让单位的所有人都可以查阅,出现问题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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