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起,王兴尧任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3年12月29日,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省纪委立案审查。
2004年2月24日,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王兴尧的安徽省交通厅厅长职务,王兴尧被免职是由于有重大经济违纪等问题,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2006年12月29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职务犯罪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兴尧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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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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