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增强社会安全感
马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为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迈出重要一步,网友谓之“马年开工,马上有礼”。
新制度的覆盖面近5亿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750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了1381万人。此外,目前全国约有15个省份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四化”建设的需要,这既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也有利于使群众对民生改善有稳定的预期,对于拉动消费、鼓励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日报》2月10日刊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题为《让亿万城乡居民养老无忧》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尽管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还包括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等多种,此次合并的只是后两项,但已经清晰地表明,我们在社会体制改革方面正在迈出坚实一步。
在王振耀看来,改革突破口的选择相当重要。人们往往认为所有的改革都要“啃硬骨头”,其实,成功的改革往往是从容易做的薄弱环节开启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为整个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奠定了一项基础性工程。按照城乡统一的体制得到基础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建立坚实的底线保障以后,如果循此政策方向推进,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覆盖更多的人群,更大范围和更深领域的改革也将值得期待。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作为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养老保险整合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方面之一,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并不意外。”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称,“但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离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城乡一体、整合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并开会强调,要实现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实现参保人员在不同时段、不同地区、不同制度之间的“多维”跨越。据悉,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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