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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保护主义是文明的标志吗?

2013年07月05日10: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插图/蓝鸟

  爱狗和管狗,协调城市养狗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其实质仍是文化调适和社会资源的分配。法律赋予地方政府管理狗的责任与权力,政府也有规范养狗的内在动机,但是,如果没有社会共识的支持和行政资源的调用,行政执法就可能陷入进退失据的窘境,养狗管理也会进入松紧皆误的怪圈。政府方面借鉴成熟的城市管理经验,公民个体纠正自己的价值偏执,显然都是该补的课。

  宠物保护主义者这些年来大有咄咄逼人之势,今天砸车救狗,明天动物园护猫,越来越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其反对者不免处于被动的境地。但这种拒绝理解对方立场的进攻态度也不免激发仇恨,造成局部的强烈反弹。

  人类驯养猫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但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它们主要是作为实用的家畜,担负着看家捕鼠等任务,而不是现代社会所认为的“宠物”。当时的人们固然也可能对猫狗产生感情,但在自身温饱都难以满足的物质条件下,这种情感是比较淡薄的,必要时宰杀食肉也被视为理所当然。条件优裕的上流阶层有条件可以宠爱动物,但在“路有冻死骨”的社会现状下也往往为人诟病。譬如明嘉靖帝养了许多只猫,在宫里上蹿下跳,就被视为昏庸荒唐之举。即使一些人有对自己蓄养动物的喜爱,也难以上升到对整个物种的博爱。

  这一情况在近现代发生了剧变。不仅许多人已经有条件供养没有实用价值的宠物,而且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传统人际关系被破坏,人与人之间隔膜渐深,越来越多的人也将情感寄托在了猫狗等小动物身上。这种情感不仅在强度上大为加深,而且在模式上也宛如对家庭成员的关爱:宠物们常常被主人称为“儿子”“女儿”,甚至被写进遗嘱,“继承”遗产的新闻也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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