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新政:月收入超14000 月供需7000以上【3】--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北京房产新政:月收入超14000 月供需7000以上【3】

2013年04月08日15:11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购政策房需连续缴存半年

  对于公积金的缴存状态,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此次主要是在购买政策房的公积金贷款上有所加严。此前只需要在贷款前缴存1个月即可,而此次要求连续6个月缴纳,是为了避免出现缴存一两个月的公积金后即申请贷款或通过补缴方式达到缴存要求等情况。

  另外,若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骗贷、贷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将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新政解读

  1、各类型住房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或政策性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

  借款申请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即不超过80万元。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分享到:
(责编:盛卉、段欣毅)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