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有贷维持6成首付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二套房贷款,政策中第一次给予了差别化政策。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属于“卖小买大”的改善型需求,只要先卖掉名下的房产,再买时仍可享受首付6成的政策。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大约占购房人的40%,且多以改善型刚性需求为主。这类人群大多此前有过贷款记录,如今“先卖小再买大”仍可执行6成首付,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换房人群的支付压力。
月收入超一万四月供占半
另外,通知中还对于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进行了严格限定,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但借款人若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根据公布的统计数据,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所以,单身借款人月收入在14016元(含)以上,或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尽管月薪1万4以上在北京称得上高收入,但每月要拿出一半的工资支付月供,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
那么,月收入如何确定?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月收入原则上按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确定。比如个人月缴存额为1200元的,按照12%的缴存比例,其月收入则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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