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立法问题由来已久,对我们国家来讲,这是一个“难产”的立法项目张浩/漫画
201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同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个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贿1万元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多次行贿未经处理按累计行贿额处罚。
这两条相关的新闻,让民众对依法反腐再次寄予厚望。
其实,早在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上,中央纪委便表示,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2012年12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相关报告中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综合性反腐败立法”问题。
人们期待怎样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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