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00:0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深圳居住証發放現場。資料圖片
居住証暫行條例施行 惠及1.7億人
2015年11月26日,李克強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居住証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全國跨縣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達1.7056億。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部分常住人口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但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仍難以與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工作和生活面臨諸多問題。
為了彌合權益差距,《條例》進一步規定了居住証持有人享受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具體包括:
一是規定了居住証持有人享受的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証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証,機動車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証明材料等便利。
二是建立了梯度賦權的機制。《條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逐步擴大向居住証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三是建立了居住証持有人通過積分落戶制度等方式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銜接通道,並明確了各類城市確定落戶條件的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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