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4】
習近平總書記在8月1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時指出,今年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槍真刀推進改革,為今后幾年改革開好頭。
十大重點領域改革扎實推進
一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有效地抓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度推進,有力激發了市場活力。新一屆政府把簡政放權作為開門第一件大事,已分7批取消下放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同時著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配套推進,充分釋放了社會創業潛力。從今年3月1日起,注冊資本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審批程序由“先証后照”改為“先照后証”,有效降低了創業成本。
投資體制改革全面深化,進一步確立了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修訂出台政府核准備案的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推出80個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參與的示范性項目。
財稅體制改革扎實推進,有效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中央審議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由220個壓縮到150個左右。鐵路運輸業、郵政服務業、電信業先后納入營改增試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從12月1日起在全國推開。
金融體制改革持續深化,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金融機構市場准入。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啟動優先股試點和股票市場“滬港通”試點,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
資源性產品等價格改革深入推進,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正在全面形成。進一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鐵路貨運價格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推進電價、水價形成機制改革。出台居民生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啟動大豆、棉花目標價格試點。
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相關改革穩步推開,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創造了良好制度環境。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出台實施,並選擇62個城市(鎮)啟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有關部門正在審慎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涉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發揮了以開放促改革的良好成效。上海自貿區推出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商事登記、海關質檢便利化等改革試點,初步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經驗。修訂后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社會事業領域改革繼續深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化安排日趨完善。出台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啟動第二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和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扎實推進,為美麗中國建設完善了制度保障。出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部分地方試點基礎上,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正在積極推進。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為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管理體制和監管體制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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