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最郁悶的男人,大概是他
前后兩位老婆的兩個孩子,都不是他的﹔他還被第二任老婆告上法庭追債
倒霉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可他說:日子,還是要好好過下去
本報通訊員 北瓔 本報記者 周文丹
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但吳先生真是忍不住。心裡苦啊!
第一次婚姻生的女兒,養了9年,結果親子鑒定顯示不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懷了孕,他高興壞了,結果妻子幽幽來了句,“可能也不是你的”,再次離婚﹔之后,前妻拿著他當年開玩笑寫下的借條,上法院告他還錢。三次上法院,人財兩空,吳先生身心疲憊。
“我真的隻想好好過日子,怎麼會這樣啊……”年近四旬的大男人,說著說著,眼眶又紅了。
一婚生的女兒,鑒定結果非親生
他打第一場官司:改判撫養權
吳先生的第一次婚姻,始於2004年。婚后沒多久,妻子就懷孕了,緊接著女兒降生。2008年,柴米油鹽漸漸耗盡了小兩口的熱情,兩人平靜地分了手,當時女兒才4歲。
吳先生的父母很疼小孫女。所以離婚時,他隻提了一點,女兒歸他撫養,撫養費妻子就不用給了。
兩人達成協議后,就去民政局辦了離婚,孩子由吳先生和父母一起撫養。
時隔5年,去年3月,吳先生迎來了第二春,迎娶了應女士。應女士也有過一段失敗婚姻,兩人年齡又相仿,吳先生很珍惜來之不易的感情。
后母向來不好當。尤其是女兒已經9歲了,突然出現一個陌生女人要當她媽媽,孩子接受不了。應女士給丈夫吹枕頭風。“你女兒長得一點也不像你,脾性也不像。以后我們總要有自己的孩子的,要不把她送走吧?”
吳先生心裡其實不太舍得,可妻子的話正好戳中了他的死穴——確實有不少人說過,女兒不像自己。思量再三,他決定帶女兒去做親子鑒定。
沒想到,一語成真,養了9年的女兒,果真不是他親生的。吳先生羞憤交加,去年下半年與前妻對簿公堂,要求改判女兒的撫養權,同時索要撫養費、精神損失費等。
最終,法院判決女兒歸前妻,吳先生獲得總計10萬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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