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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告贏於正:淚在眼眶【2】

2014年12月26日08:1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看點3

  到底應該賠多少?

瓊瑤的訴狀中,被告不僅有於正,還包括了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東陽歡娛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瓊瑤方表示,除電視台予以播出以外,《宮鎖連城》還登陸了國內多家知名網絡電視終端,已形成穩定收益,據此索賠2000萬。

但於正方並不認同,認為瓊瑤方面“濫用訴權,漫天要價,且通過個人身份、年齡、媒介片面進行輿論渲染”,並懇請法院駁回瓊瑤訴訟請求。

法院在認定於正存在侵權行為的基礎上指出,推定瓊瑤在庭審中主張的於正編劇酬金標准及《宮鎖連城》劇的發行價格具有可參考性。但瓊瑤關於賠償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的訴訟請求,缺乏充分的依據。因此,根據涉案作品的性質、類型、影響力、被告侵權使用的情況、侵權作品播出使用的范圍以及被告方獲利情況和瓊瑤為本案支出的律師費、公証費等因素綜合考慮,判令於正及四家公司連帶賠償瓊瑤500萬元。

  聲音

  瓊瑤方知識產權勝利了

昨天下午,案件剛剛宣判,瓊瑤就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聲。

瓊瑤在微博中寫道:“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謝謝三中院,謝謝宋魚水法官,馮剛法官、張玲玲法官,謝謝內地的法律,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此時此刻,激動不已,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於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隻想大聲喊一句,知識產權勝利了!”

隨后不久,瓊瑤又借用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的話表示,“瓊瑤訴於正一案,比他們創作一部劇本更具有深遠的影響力”,稱此是這場官司最正確的評價。瓊瑤還預告自己將在下周一發布長微博,“談談我的心情和一切”。

瓊瑤代理律師王軍表示,從5月立案到宣判的8個月時間裡,瓊瑤本人經歷了很大的精神煎熬,判決符合瓊瑤的預期,也尊重了事實。

於正方曾談和解,要上訴

於正則通過於正工作室發表了對判決的觀點,稱“於正與其他四方被告的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支持,對此表示遺憾。我們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証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因此,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合法權益,並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決”。

王軍律師透露,於正曾私下向瓊瑤求和解,但並未讓人看到誠意。記者為此向負責處理此次訴訟事宜的公關公司負責人劉先生求証。對方表示,的確有過和解,但是不是與瓊瑤律師談和解。於正和解談的是對瓊瑤的敬意,不是歉意。

開庭時,王軍曾提出,於正擔任編劇的單集稿酬達20萬,《宮鎖連城》播放60多集,於正本人收益超過1000萬。各電視台播放許可費過億。對此,劉先生表示,收益問題不太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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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婭文(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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