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監察廳24日通報稱,龍岩市人大原副主任盧泉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與他人通奸﹔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通報並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盧泉昌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盧泉昌成為當天同一時段內公布的第3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的官員。與其同步公布的還包括福建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郭躍進及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陳文廣。
根據通報,陳文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在下屬單位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與他人通奸。郭躍進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並涉嫌犯罪。
經確認,陳文廣、郭躍進分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至此,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在12月裡已連續通報6名廳級官員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的案例。引人注目的是,在這6名“落馬”廳官中,有5人被指“與他人通奸”。
此前,12月6日,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原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林國樑,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舒展,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其中,時小雨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林國樑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親屬收受巨額賄賂,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兼職取酬,與他人通奸。舒展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奸。
在這6名廳官的案例中,時小雨涉嫌受賄一案11月20日已由南平市中院公開審理,但目前尚未宣判。據公訴機關指控,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而庭審中,時小雨否認了所有指控,律師作了無罪辯護。(記者 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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