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与于正
中新网12月25日电今日下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将在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三中院)开庭宣判。这场持续8个多月的“维权之战”也将告一段落。
4月15日,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随着事件发酵,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成为近期热点。这说明,该案已牵动了各界神经。随着判决结果的公布,于正的行为是否属于抄袭,涉抄袭剧目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三大疑问将获得解答。
疑问一:《梅花烙》剧本著作权是否属于琼瑶?
在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12月5日的庭审中,包括于正在内的五名被告都在答辩和质证环节就著作权一事向琼瑶方面提出质疑,认为琼瑶并非《梅花烙》编剧,因电视剧的编剧署名为林久愉,而且《梅花烙》版权是今年林久愉才转让给琼瑶的;更为关键的是,92年《梅花烙》琼瑶并未做著作权登记。
琼瑶律师对此反驳,并递交林久愉的声明,但继续遭被告方面质疑。
今日判决的公布后,《梅花烙》剧本著作权归属的问题将随之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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