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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生當年揭發老師"奸污"自己 40年后承認"誣告"

2014年12月08日12:46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三女生當年揭發老師"奸污"自己40年后承認"誣告"

  符福山和相依為命的老伴

  符福山和相依為命的老伴

  符福山手持當年那份改變自己命運的文件

  符福山手持當年那份改變自己命運的文件

  三女生當年揭發老師“奸污”自己,四十年后齊出面澄清“誣告”替師求平反。81歲的符福山期盼在有生之年能查清真相

  文/羊城晚報記者 羅坪 溫建敏 圖/艾修煜

  12月4日,國家首個憲法日,海南省文昌市下了一場清冷小雨。

  81歲的符福山,在家接到文昌法院的電話,欲了解海南省高院轉發的“強奸冤案”信訪案。他穿好雨衣揮別妻子出門,准備等法院了解完案情,再次到市委組織部、政法委等部門信訪。從1974年到2014年——40年來,符福山輾轉政府各部門,接連就所謂的“強奸冤案”信訪達數百余次。

  這是一個耗盡耐心的故事——1973年,一樁“奸污”謎案,將符福山的人生劃成了對等的兩半:前40年,他是人民教師﹔后40年,他被三女生揭發奸污,遭除名並一生背負辱名。符福山聲稱是“冤案”,四處申訴平反,至今40年無果。

  符福山40年不懈的行動,終喚起當年3個“被奸污”女學生的良心回歸。如今,她們齊齊作証:為能被推薦上高中,當年3人受人蠱惑,作偽証誣告“遭奸污”。她們期待法治與真相的歸來,希望官方還原事實,給予老師平反。對此,文昌市政法委表示:當年調查程序不規范,結論有失實之處。但現3名“受害女生”的新証詞,不足以推翻原案。一起“奸污”謎案,久拖四十年未決,真相何以如此遙遠?為此,羊城晚報記者兩赴海南調查。

  A揭發

  被指“奸污”3名女生

  81歲的符福山,家住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鎮泰山村。造訪其家,需繞行重重彎道,一條嶄新的水泥路從他家門前經過。身為地道農民的符福山,膚色黧黑身形消瘦,皺紋如溝壑爬滿臉龐。如今他育有三子,但都不怎麼識字,站在他身后的妻子,俯身馱背,說一口外人聽不懂的方言。

  符福山出現在記者鏡頭前時,穿著一套老式軍綠色中山裝,頭發修剪得甚是整潔。走進他居住的低矮廂房,一幅彩色、嶄新的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夫人彭麗媛的合影油畫,映入眼帘。符福山說,那是他從鎮上油畫店買的。符是村裡為數不多能寫能畫的老人,40年前,他還有另一個身份——人民教師。

  因被揭發“奸污”3名女學生,1973年符福山遭組織部除名,40年時間裡,他一直頭頂“強奸犯”的辱名,為鄉鄰所鄙夷。同時,因多達數百次的“申冤信訪”,他也為眾人所同情。2010年,文昌市政法委一紙措辭委婉的《涉法涉訴協議》,讓符福山成了一個徹底的老上訪戶。事情,還需回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當時海南行政區劃隸屬廣東,設有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2年,符福山從海南文昌師范學校畢業,分配到文昌縣當時的抱羅公社任教。其先是在梅桂山小學(當時為立新小學)任教,負責學校的文藝、思想宣傳,1969年下半年他被調到東風小學。據其回憶,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后,他此前任教的梅桂山小學,存在兩個派系:一個是學校領導符某和陳某組成的“旗派”,一個是他參與的“聯派”。

  據符福山稱,因卷入派系斗爭,一場搜集他材料羅列其“罪名”的行動,在梅桂山小學展開。一個特殊的背景是,符福山先后在梅桂山小學和東風小學任教,均擔任文娛老師。據其稱,在那個“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年代,派性之間的互相攻擊,使他成為犧牲品。

  “1968年到1970年裡,校方旗派的人說我在校任文娛教師期間,先后奸污了學校裡的3名女學生,而且還有她們的親筆檢舉信。”令他倍感震驚的是,3名檢舉的女生分別為林晴、林會群,林慶菊。這3名女生,正是他身為學校文娛老師名下思想宣傳隊的隊員﹔還有一名指控與他亂搞男女關系的叫林秋梅,是他早年表白遭拒的對象,並非學生身份。

  符福山表示,1970年7月25日,“旗派”的人員將他關進了公社一間不到3平方米的小屋子,開始輪流審訊,並採取暴力讓其承認強奸女學生。“我當時堅決不承認,他們沒有辦法,后來就叫來了我母親,逼迫我承認。為了避免連累家人以及家破人亡,我隻好承認了同她們通奸,並且摁上了手印。”

  1972年10月,抱羅學區專案小組在紅旗小學召開全體教師大會,會上由抱羅公社文教助理何一洲,宣布將符福山開除出教師隊伍。

  從此,符福山被遣回到了老家文昌市頭苑辦事處造福管區泰山村,成了一個地道的農民。

  B除名

  受盡歧視屢次“申冤”

  被指多次奸污多名女學生的符福山,在遭學校口頭宣布開除教師隊伍后,並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正式文件通知。羊城晚報記者調閱當年的原始檔案發現,時隔一年之后,即在1973年10月17日,文昌縣委組織部才正式做出(73)107號處分決定文件。這份遲到一年之久的官方決定文件,保存在如今的文昌市委組織部《文化大革命審查報告》中。

  該原件已經泛黃,文件內容如是——符福山系有婦之夫,由於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惡劣,在當教師期間,先后奸污女學生3名,戲弄3名——一九六七年下半年,符在抱羅公社立新小學在任教期間,乘“文化大革命”派性斗爭之機,拉攏一些男、女學生到符房間睡覺。該文稱稱,符福山多次奸污女學生,決定給予開除教師隊伍。

  “既然認定我奸污3名女學生,當時為什麼不判我流氓罪名,拉去槍斃?”符福山稱即使在今天,強奸幼女也是犯罪,更何況是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據此,他表示,當時由於對方“捏造”的証據不足,故沒有辦法“法辦”自己,僅是給予開除教師隊伍的決定。

  從一名人民教師,搖身一變成了一個身負辱名的農民,符福山稱自己在鄉親們中開始了忍辱負重的生活。符福山透露,從最初村民對他的尊敬,到后來“我說什麼話他們都認為是假的,成了一個不可信的人。在最開始的時候,我也想到過申冤,但在那個動蕩的年代,哪有條件去申訴?”

  符福山的大兒子稱,父親被除名返回老家后,因其背負著“強奸犯”的罪名,他和兩個弟弟生活、學業均受到嚴重影響。三兄弟在學校上學時,同學們都對其大肆嘲笑,稱他們是強奸犯的兒子,最終,兄弟三人都沒有順利小學畢業,便返家務農了。

  符福山表示,因違心承認奸污女學生,對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嚴重影響,大約從1974年起他開始了申訴之路。“1977年,我連續上訪后,案件曾出現一線轉機。”符福山稱,當年文昌縣教育局通知他,可到縣組織部領取復職介紹信,但前提是“要承認奸污一名女生,才可恢復工作”。

  1978年,符福山通過書面形式承認在“文革”時,與13歲的女學生林晴發生了性關系。“過去承認,現在承認,將來承認,入土后也承認。”這份承認說明書,同樣在原始檔案中被保留下來。但事后符福山並未恢復教職,事情真相的調查被耽擱下來,直至改革開放。

  1982年前后,不少事情都得到了平反。此時,符福山想及自己的事情也應該給個清白,遂開始向文昌市教育局等部門繼續信訪,然而因1978年簽下書面承認書,他並未等來結果。從此,他胸前常挂一個要求平反的牌子,經常出入政府部門。后來,又做了一個牌子安在了單車上,天天上街申冤,希望能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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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婭文(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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