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入憲
應該講,我們和資本主義的人權觀點是有區別的,但我們社會主義也要講人權。
在寫作《論我國罪犯的法律地位》后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再寫關於人權問題的文章。從那時候開始一直到1991年,輿論界都一致反對人權這個概念,說這是西方口號。
1983年,我們社科院法學所接受了兩個任務:一個是批判人權,一個是批判無罪推定。所裡分配給了幾位同志。有趣的是,吳家璠是第一個在《人民日報》寫文章要借鑒西方無罪推定的人,現在他的任務是寫文章來批無罪推定。批人權問題的文章叫王家福、我和信春鷹三個人撰寫。我們三個人開會,我說,我有個條件,不能再說“人權是資產階級”的判斷,否則我就不參加了。應該講,我們和資本主義的人權觀點是有區別的,但我們社會主義也要講人權。王家福說行,他同意。先由信春鷹寫了兩萬多字初稿。后來這稿子和批無罪推定的文章都沒有發表。在那個氣候下這樣的文章不好寫,就有意拖掉了。
1991年初,中央出了16個題目,后來又加了3個。這19個題目中包括:蘇聯是怎麼發生變化的、西方的社會民主主義對中共和國際共運有什麼影響、怎樣看待民主、自由、人權問題,等等。中國社科院接受了一批任務,其中我、王家福和劉海年負責人權課題。我們先成立了一個課題組,到1992年又正式成立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王家福任主任,我和劉海年、劉楠來是副主任。在人權研究中心舉辦的第一次會議上,有外交部等好幾個部委派人參加,影響很大。
接下來我們就寫了一系列報告,給中央提建議,比如說:什麼是人權、社會主義要高舉人權旗幟、怎樣區分人權問題和干涉內政的界限等等。那以后我們到過南亞和北美一些國家考察人權,前后給中央寫了60多份內部報告,對中央制定政策起了一定的影響。
1998年8月29日,我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講座前與當時的李鵬委員長交談,他是表示“人權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品,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也講人權”的中央領導之一。在這前后,有其他中央領導也開始講,人權不是資本主義的專利品,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也講人權。
人權入憲前,全國開了6個座談會,其中一個座談會有5位憲法學家參加,我、張慶福、許崇德、韓大元和徐顯明。吳邦國主持會議,許崇德年紀最大,先叫許崇德講,他不講。后來點了我,我講了四個觀點。
我主張人權入憲,徐顯明稍后在發言中也講了這個問題。當時就有人反對,說為什麼一定要寫人權?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也只是一部分國家把人權寫進了憲法,我們的憲法已經把公民的權利寫得很詳細了,沒有必要把人權再寫進憲法。后來中央還是採納了學者的建議。
2004年憲法修改后,中央電視台做了一期50分鐘的專題,節目總結這次修憲的精神,我應邀在其中講了幾個問題,包括人權入憲。我講了這樣幾個理由,第一,12年以前,我們還說人權是資產階級口號,現在很多干部不敢談人權,寫進憲法以后有利於進一步解放思想﹔第二,寫進憲法有利於給人權以制度上的保障,促進制度革新﹔第三,有利於在國際上提高地位,提高我們的發言權﹔第四,人權是人人應當享有的權利,不限於憲法規定的權利,法律不規定公民不一定沒有,人應當享有的權利范圍要廣,把人權這個總的概念寫進憲法比較科學,有它的特殊意義。
把人權寫進憲法的主張后來被採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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