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實行零容忍
根據計劃安排,本次專項行動分為專項檢查和制度建設兩個階段。專項檢查從今年8月開始,到2014年底結束,主要開展專項檢查、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制度建設階段,從2014年底開始,到2015年底結束,主要是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建立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
開展整治活動的基礎是做好檢查,就像到醫院照X光、拍CT,哪裡有病就查哪裡。第一步是重點檢查基層。前一段時間發生的違紀違規進人事件,主要是在縣級事業單位。因此,檢查的重點要放在基層事業單位,主要精力放在尚未開展公開招聘,或公開招聘組織實施不規范,特別是發生過違紀違規進人問題、群眾意見比較多的縣級事業單位。
“這個和基層的特性是分不開的,基層人多、攤子大,熟人關系比較普遍,所以很容易就成為違規進人的重災區。”中國人才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吳江分析說。
落實好專項整治工作,很重要的一步就是明確責任主體。為此,人社部發出通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實行分級管理、分類組織、分業實施的體制﹔開展檢查,要按照誰組織誰把關、誰管理誰監督、誰指導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避免推諉扯皮、挂“空擋”現象。
檢查問題予以查處,查處是法紀的要求,也是專項整治活動的關鍵,不予以嚴肅查處無以立威。“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按照規定予以嚴厲查處,絕不姑息。”孔昌生強調。
——對涉事單位要零容忍。堅持歪風必治、貪腐必反,對任何違紀違規單位,都不“網開一面”。對違紀違規的招聘活動,一經發現,要立即責令糾正,必要時宣布招聘無效。
——要以高壓態勢嚴格查處、嚴肅問責。對違紀違規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絕不能以單位問題、集體決策虛化責任追究,“板子”要打到具體人身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規招聘的受聘人員,要予以清退﹔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