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申亚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日前公布。有媒体解读称,《条例》的施行意味着,今年7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参保,同时将实施工资增长机制。
“把《条例》的实施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要涨工资,完全是片面的认识和理解,准确的说,应该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各方面工作规范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与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没有必然的关系。”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
苏海南指出,该条例仅是就法律层面做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方面,法律规范的落实要有个过程,随着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配置、培训考核等政策得到逐步落实,工资制度等改革才可望看得到好的结果。
“该《条例》为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的、必须的人事制度有关方面的支持,这是最核心的。” 苏海南进一步强调说。
同时,他认为,该《条例》是一个系统性、体系性的行政法律规范,毫无疑问将为工资改革和规范提供多方面的支撑,使各方面有机灵活,形成良性互动,比以往单纯就工资分配进行改革要有力得多,效果可望更好一些。
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在做客人民网访谈时也指出,工资增长机制出台后,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将不再由机关规定,而是由市场来决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物价的变化幅度,事业单位的工资可能增长,也面临着下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