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条例》将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实施工作,7月25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实施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13个市州邮政管理局以及省邮政公司、省邮政EMS、省邮政储蓄银行、全省30余家快递企业和省内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了《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意义和制度规范,对《条例》宣贯实施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全省邮政业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不断推动行业加快发展,着力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积极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
湖北局要求,全省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主线,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着力点,督导邮政企业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支持快递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全省邮政业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贯《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自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与会各部门也就《条例》宣贯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宣贯落实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抓紧制定《条例》配套细则、办法。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动实施《条例》中涉及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车辆通行、交邮融合发展、解决投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的政策,促进全省交邮事业共同发展。
与会企业一致表示,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管,依法经营,为省邮政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贡献。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来源:邮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