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些古代典籍對“法”的論斷中,可以看出,我國從法產生的初始階段,提到法,即與“刑”“罰”相關,注重的就是法的約束和懲治作用,而並非側重於它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歷史上的法家,基於對這樣的“法”的認識,基於對人性惡的認識,提出的“法治”的一整套國家治理方式,終究是君王統治約束臣民的工具。這樣的“法治”,雖也有“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同功者,同賞﹔同罪者,同罰。(管仲)”,“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商鞅)”的公平與正義,但仍不入人心。
一向推崇忠恕與仁愛的中華民族,對法治是心存避諱的。百姓在內心深處仍然寄希望於“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而不是依賴於統治階層所頒布的法律。“青天大老爺”折射出的傳統文化心理,也正是賢人政治的典型體現。也正因如此,我國的“法治”常被“人治”所代替,也因此多受詬病。
錢穆先生在他的《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一書中寫道:“由歷史事實平心客觀地看,中國政治,實在一向是偏重於法治的,即制度化的﹔而西方近代政治,則比較偏重在人治的事實化。何以呢?因為他們一切政治,均決定於選舉,選舉出來的多數黨,就可決定一切了。法制隨多數意見而決定、而變動,故說它重人、重事實。我們的傳統政治,往往一個制度經歷幾百年老不變,這當然隻說是法治,是制度化。”
錢先生對於法治與人治的理解,的確給我們一種全新的視角。但承認歷史、認清現實才更有助於放眼未來。中國當前守法現狀,仍處在源於功利主義和恐懼懲戒的階段,還遠未達到更高層級的法治信仰。提到“法”,多的是內心的畏懼,少的是信仰上的遵從。很多人面對規則制度首先想到的不是去遵守而是去突破。在中國這樣一個由“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等級社會一步步走來的國度,能夠實現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還有漫長的路。
此次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這是直接從中國民眾思想最深處切入,是對中國傳統法治思想進行精准號脈之后開出的藥方。讓法治成為信仰,這是從最根本上推行法治的途徑。這一美好的願景的實現,固然需要國家機器的體系化運行,更需要每個公民思想深處對法治進行深度思索。對於當代中國來說,社會主義法治化的實現,將是一個“換了人間”的新氣象。
先秦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曾有過這樣的論斷:“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其本意就是,一個國家的強弱富貧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奉行法治,國家就會富強﹔如果背棄法治,國家就會貧弱。堅持法治,是我們實現強國之夢的重要保障。我們已經看到,當今的中國“奉法者強”,那麼“國強” ,我們指日可待!(子曰師說 林海燕)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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