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區報記者 方勝
上個月,《深圳市專業技術類氣象職組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正式頒布實施,對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任職、晉升、考核等一系列管理環節進行了具體規范,這也讓公務員分類改革再次進入了人們的視野。
2010年,深圳在全國率先全面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職位由原來的單一種類劃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大職類。其中,套轉為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人數較多,改革推進成效明顯﹔相比之下,完成制度入軌的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至今仍僅限於深圳市氣象局的十來名公務員,讓人感覺“動靜不大”。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改革前后發生了哪些變化?4年的探索,積累了哪些經驗?對整個公務員分類管理體系又意味著什麼?
改革變化:
選拔考試針對性更強
現任市氣象局預報處氣象預報主任的朱小雅,從事預報天氣已經30多年了,是2010年氣象預報處7名從綜合類公務員轉任為技術類公務員中的一位。分類改革中,市氣象局氣象預報和信息網絡部門的十幾位公務員,被分別劃入兩個專業技術職系。
作為資深的氣象預報員,朱小雅很健談。可說到“身份轉變”的感受,她卻感到沒有太多“可講”的內容。“其實做的工作是一模一樣的,大家還是跟以前一樣值班、預報,台風來了還是要守夜嘛!”
與朱小雅的轉任不同,80后小伙子謝坤則是在2010年分類改革后新考入的技術類公務員。分類改革的變化,他體會得更明顯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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