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五種涉稅文書報表被取消
本報北京4月12日電 (記者吳秋余)記者1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進一步簡化辦稅流程、減輕納稅人負擔,日前,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發布取消涉稅文書報表的公告》,取消了15個納稅人填報使用的涉稅文書報表,這是稅務總局推進“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又一重要舉措。
此次公告取消的15個文書報表包括:稅務登記驗証申請表、稅務登記換証申請表、小額稅款退稅申請表、有獎發票兌獎申請表、發票真偽鑒定申請表、納稅申報方式認定申請表、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中國大陸公民(包括華僑)基礎信息登記表、外籍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香港澳門和台灣同胞基礎信息登記表、變更自然人登記申請表開具個人完稅(費)証明申請表、啟動相互協商程序申請書、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証明申請表等。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級稅務機關不得要求納稅人填報以上15個涉稅文書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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