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将原定于明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前至今年完成。到今年底,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达到7大项,取消下放总比率将达到50%。
据介绍,对审批事项的处理,安监总局以取消为主、下放为辅。在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计划时,安监总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子项均逐一梳理论证,能取消的尽量取消,取消的审批事项占取消下放总数的四分之三。不宜取消的,下放至省级,避免层层下放带来监管力度递减。
安监总局表示,他们目前已对涉及拟取消下放事项的2部法律、4部行政法规、19部规章进行了梳理,近期将研究制定法律法规修改方案,及时做好法律法规的修订、废止工作。另外,已对2010年至2013年期间发布以及近年来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31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其中244件规范性文件已完成重点清理。
安监总局同时表示,在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方面,为防止增设许可、变相许可,他们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63部规章中涉及备案、报告、告知、登记、申报项目共46项,进行了摸底核实,将在今后工作中减少数量、规范程序。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