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4日电 (记者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明确提出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事项负责到底,确保纳税人话有人听、惑有人解、事有人办。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介绍说,首问责任制是规范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具体包括: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到底;职权范围内事项限时办结,职权范围外事项准确引导;跟踪问效承办情况,责任不落实将受追究等。税务总局将通过纳税人意见征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
据悉,自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提出要在办税服务厅推行首问责任制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切实提高了办税效率。此次税务总局出台的首问责任制度,将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全面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是税务系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的又一重要举措。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0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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