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實各項民生保障政策。
把保障改善民生作為公共財政的優先方向,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同時注重提高資金績效,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促進教育優先發展。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利用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農村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支持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推動職業教育發展改革。全面落實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成首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認定工作,推動高校提升創新能力。
支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穩步推進。推動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逐步整合國家重大公共衛生項目。
加強社會保障和促進就業。鞏固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支持實施農村幸福院項目,引導推進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從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積極支持四川蘆山、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區抗震救災,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綜合運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管理。進一步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加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支兩條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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