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莫成“二政府”
一些中介機構成了部門權力、資源的延伸體,部門對這類中介機構的管理實際上是“老子管兒子”,容易藏污納垢、產生腐敗
“現在政府搞審批提速,但如果不清理中介服務這個死角,我們企業就享受不到改革紅利”。這是浙江天天上路集團項目拓展部經理姚旭東,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他所在的公司,正在浙江台州市黃岩區建設一個高端汽車4S店項目。整個審批過程耗時半年,其中政府部門審批用了30天左右,其余5個月的時間都被中介機構評估、編制報告、專家會審等環節佔用了。
近日,浙江省人大財經委對2000多家企業進行投資環境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企業感到最耗時的是中介服務,耗時程度由高到低依次為環評報告、消防審核、施工圖設計、項目申請報告、施工圖審查、能評報告等,其中十多個項目的服務時限為2個月以上。據測算,中介服務時間約佔項目全部審批服務時間的60%~70%。
一些企業反映,中介服務還存在收費標准混亂、霸王定價等情況。華東某省一家礦產企業負責人向記者抱怨,企業每年繳納的中介服務費高達數百萬元,佔企業年利潤的10%以上,負擔很重。“安監等部門每年對企業進行檢查、審核,檢查前,企業必須請部門指定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出具報告,收費方面毫無商量余地。”
梳理部分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標准可以發現,由於相關文件制定時間較早,收費標准多數按項目投資額測算,而當前許多項目投資數額大幅增長,造成收費標准偏高。此外,一些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由業務主管部門自行制定,或由合同約定,因此收費水分較大,比如水文專業有償服務收費標准由水利部門制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收費由合同約定。
浙江省監察廳廳長馬光明說,目前該省正在清理、規范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涉及國土、建設、測繪、氣象、環保、海洋漁業6個部門的10項中介服務降低收費標准后,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3.9億元。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在浙江、貴州、江西、廣東、天津等地採訪調研發現,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各地審批事項、流程得以精簡,但改革成果仍與企業感覺存在差異。原因之一,就是中介機構成了難啃的“硬骨頭”。其提供審批前置的服務雖讓政府“瘦了身”,但服務時效差、依附權力壟斷經營、缺乏合理收費標准等問題值得重視。
中介滋生新腐敗
在一些地方的行政服務中心可以看到,部分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機構在這裡開辟窗口、挂牌營業,不時有人前往咨詢。業內人士表示,中介機構承擔行政審批部門的部分評估、驗資職能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審批、驗收質量。但實際運作中也存在問題,比如部分中介機構衍生於行政審批部門,有的成了“二政府”,甚至滋生出新的腐敗問題。
一些中介機構與行政審批部門關系復雜,它們或是行政部門的直屬事業單位,或由行政部門的直屬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投資設立,容易造成管理缺位、辦事拖拉、吃拿卡要。天津市行政管理學會研究員張霽星說,一些行政審批的前置服務工作如果由行政事業編制人員來做,不僅編制受限,經費開支大,而且一些人官氣難祛,服務很難到位。
廣東省雲浮市市長卓志強說,此前的機構改革中通過成立中介機構分流人員,這些機構實際上成了部門權力、資源的延伸體,部門對這類中介機構的管理實際上是“老子管兒子”,容易藏污納垢、產生腐敗。貴州省一名基層干部說,雖然國家規定建設項目的環評機構可由企業自主選擇,但少數主管部門的處長、科長與一些中介機構暗中勾結,不是某家機構評估、設計的就通不過。
受訪專家和基層干部告訴記者,壟斷經營、缺少競爭,缺乏合理的收費標准和制度約束,前置中介服務的設置依據政出多門導致搭車“撈利”等,都是造成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時效差、收費亂的原因。
記者採訪了解到,許多地方沒有完全放開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市場,部門規章或行業管理制度上沒有保障有資質中介機構的正常准入,限制了中介市場的有序競爭。
部分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沒有統一收費標准,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業內人士透露,價格部門之前過多關注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而對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方法不多,有些甚至沒有制定收費標准。同時,承接政府職能強制實施的認証、檢驗、鑒定等收費不在現行《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管理范圍之內,這使得基層物價部門對前置中介服務項目的收費定性難以把握。
分析審批前置中介服務的設置依據可以發現,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層級較多,除少量為法律或者國務院令,多數是國家部委和省政府規章、條例,有的屬於省廳文件和市級部門下發的文件,比如日照分析、土壤測試等,全國對審批前置設置依據缺乏統一標准。此外,一些行政部門從部門利益出發,擅自設立中介服務收費,比如有些地方工商部門收取的咨詢服務費就屬此類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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