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釋
法條:非法經營罪
刑法第225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証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某國企中標
劃給丁書苗1億元
國家審計署例行審計
有關部門提供了這個線索
延展審計
企業承認潛規則
內部立案調查
發現項目運作人侯軍霞
抓獲侯軍霞
供出其母丁書苗
抓獲丁書苗
供出劉志軍
引爆
劉志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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