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不是最多的”
在專業人士看來,上市企業在年報中是否披露“業務招待費”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但現實中,有公司將“業務招待費”計入了年報,也有公司並未將此項計入年報,而是將其“熔化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不能排除有些上市公司把業務招待費一項的額度分攤到其他管理費中,這樣財報中就不會顯示。
會計師的觀點得到了一家要求匿名的上市公司董秘的認同,他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中國鐵建的招待費並不是最多的,因為很多企業根本就沒有披露這一項。
《中國經濟周刊》統計發現,對於這部分費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筑等企業的財務報告,隻公布“業務費用”﹔而萬科A、招商地產、中集集團、華僑城A、中核科技等企業的財報,則用“人工與行政費用”、“辦公會務費”、“市場推廣費”來表示。在上述費用中,含多少“業務招待費”就不得而知了。
港澳資訊統計顯示,中國石油、焦作萬方、新興鑄管、岳陽興長、*ST鞍鋼、南方匯通、天虹商場等34家國有企業,未在年報中體現業務管理費。
截至發稿前,《中國經濟周刊》並未得到上述相關公司的回復。
上述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坦言,投資者之所以對巨額招待費如此反感,是因為長期以來,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業務招待費一直是一筆糊涂賬,業務招待費如何支出、如何審計、如何公開,在制度層面始終缺乏明確規定。
該人士指出,作為一項既可能涉及官員貪腐,也可能涉及企業是否合法經營的重要事項,業務招待費本質上是一個公共事項而非“私人事項”,對於佔有公眾資源的國有企業更是如此。而對於上市的國有企業,因為制度的缺失,“股東有沒有權利要求其公開”成了模棱兩可的事項。
國外上市公司的財報中,根據公司的不同,每家公司都會有所謂業務招待費用,但他們不會有業務招待費這種提法。據上述人士介紹:“他們會根據情況,把所謂招待費用分攤到其他運營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