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該放的權力放掉 把該管的事務管好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首當其沖。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的新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直接關系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生產經營和業務活動、資質資格許可認定等有關項目95項,投資審批項目25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3項。
“敢於和勇於放權,是政府擺脫計劃經濟色彩影響的關鍵一步。這樣的轉變會帶來陣痛,但隻有從物理變化到化學變化,才能帶來質的改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說。
此次會議提出,要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一般投資項目和資質資格等的許可、審批,切實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要以簡政放權穩增長,以簡政放權推轉型,以簡政放權促就業。
“改革不僅要取消和下放權力,還要創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該管的事。放和管兩者齊頭並進。”李克強在會上強調。為此,會議提出:
——要切實加強市場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對食品、環境、安全生產等領域群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重拳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讓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價﹔
——要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點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務領域,更多發揮市場和社會組織作用﹔
——必要的行政審批也必須規范,防止滋生腐敗,做到標准明確、程序嚴密、運作透明、制約有效、權責分明……
“這就要求政府加大對經濟社會各方面的估量分析及科學預測,制定相應的方針、計劃、目標、政策和制度,該扶持的扶持,該規范的規范,該放手的放手,該加強的加強,做到‘放而不亂’。”高小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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