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溫州市財政局副局長吳某,因醉駕被警方刑事拘留。昨天經記者多方核實,確有其事。
據溫州市交警部門介紹,4月24日晚上11點多,吳某駕駛一溫州牌照的黑色小型轎車,行經溫州市區湯家橋路與香源路交叉路口時,被設卡例行檢查的交警攔下。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發現他涉嫌醉酒駕駛。
隨后,吳某被帶到溫醫二院抽血,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31.1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
4月25日下午,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溫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相關人士還透露,吳某被交警查獲后,聲稱自己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希望取保候審,遭到拒絕。但交警對此未予証實。
官方資料顯示,吳某今年48歲,溫州永嘉人,歷任溫州市龍灣區紀委副書記、龍灣區監察局局長、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溫州市財政局副局長等職務。
溫州市財政局的工作人員也確認了吳某醉駕一事。吳某同事告訴記者,吳某去年9月上任,平時待人友好,對工作比較認真。至於他是否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同事並不知情。
溫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昨天也表示,吳某可能是迄今為止,在溫州因醉駕受到處分的級別最高的官員。
《公務員法》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溫州市紀委表示,吳某目前只是刑事拘留,不屬於刑事處罰,因此是否開除,還沒有定論。“我們會按相關法律法規對他進行處理。”溫州紀委相關負責人說。(記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