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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頻被曝天價工資 公証處“公正”何在?【2】

2013年01月17日17:26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天價工資”背后是“天價提成”?

  記者17日從溫嶺市政府獲悉,當地組織的聯合調查組已查明,該市公証處主任2011年稅后收入為62.6萬元,7名在編公証員稅后平均收入為52萬元。

  對於工作人員分到“豪宅”的傳言,溫嶺市公証處副主任李淵靜回應說,前幾年公証處的確花了2000多萬元在市郊蓋了兩幢樓。去年公証處搬遷,為方便上下班,擬出租給7名在編人員作為宿舍。目前,市裡已責令公証處糾正並作出書面檢查,對空余辦公樓將嚴格按照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規定執行。記者在現場看到,所涉及的這幢樓房共7層,每層約150平方米,現為毛坯房,無人入住。

  為何公証處工作人員能有“天價工資”?溫嶺和桐鄉的司法部門都這樣解釋:根據司法部的要求,公証處在2002年左右進行改制,由原來的行政單位成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員工實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也即意味著可以拿提成,提成比例佔業務總收入的30%左右。如2011年,溫嶺公証處的營業收入1400多萬元,可分配收入至少有460萬元。

  “這個原則是省裡定下來的,其它地市也是這樣執行,所以他們高收入並不違法違規。”溫嶺司法局副局長楊煒方接收記者採訪時說。

  溫嶺市司法局紀檢組長林招兵說,在改制的時候,工作人員從公務員變成了事業單位員工,為了補償和激勵他們,提成的比例定得比較高,由於剛開始整體收入低,他們的工資也不高,而近些年隨著經濟的發展,公正收入大幅提升,他們的工資也跟著一路“飆升”。“現在看來,這個比例的確已經不太合理。”林招兵說。

  目前,溫嶺市和桐鄉市都對公証處進行了“限薪”,溫嶺規定該單位在編人員收入最高不得超過本地區公務員平均工資的3倍﹔桐鄉則規定,三名在編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不能超過90萬元。

  記者還了解到,在公証處內部,還存在著嚴重的收入分配差距。桐鄉和溫嶺公証處的數十名合同工年收入均隻有四五萬元,不到在編人員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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