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30公裡停車約需25米
城市交通規劃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文國瑋:
新交規重罰闖黃燈是否合理?司機們“遇黃燈剎不住”的說法,是否屬實?昨日,業內專家進行了分析解釋。
時速20公裡停車約需15米
文國瑋說,交通規劃中,黃燈主要起“清理交叉口的作用”,即信號燈切換之間,保証上個綠燈方向最后一輛車安全通過。但實踐中,在一定距離內,汽車確實可能有剎不住的情況。
文國瑋解釋,黃燈變紅燈過程中,一般有三秒。綠燈變黃燈后,不讓汽車通過,原理上是對的,但實施中比較難以控制。司機不知道什麼時候亮黃燈。
對於汽車距離停止線10米內能不能剎住車的問題,文國瑋強調:“剎不住,這是肯定剎不住的。”
他說,物理中,有一個概念叫“停車視距”,即車輛從發現障礙物,採取制動到完全停止的距離。在非高峰期,汽車在城市路口時速大約20到40公裡間,相應對剎車距離也有要求。
文國瑋給出了一個公式。
比如以每小時40公裡的車速行駛,汽車的停車視距是45米,如果減去一個車身長度,要在停止線前停止就需要40多米。那麼,30公裡的時速行駛,停車就需要25米,20公裡需要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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