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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急救中心詳解“急救車3公裡開40分鐘”事件【3】

2012年12月12日08:19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誰來教教大家怎麼避讓

  如何讓急救車一路上不再受阻?“類似現象之前發生過,但王雨竹醫生的微博,終於讓社會及時關注到了這個問題。”范達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有多位專家指出,“應當讓行”因規定得太模糊而常遭“執行難”。不避讓怎麼辦?怎麼罰?“至少,我沒聽說過因為不避讓急救車受罰的,如果法律落實起來是一紙空文,車主一定會心存僥幸,畢竟法不責眾。”有網民這樣慨嘆。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為解決上述問題,北京市衛生局正在著手起草《北京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據悉,條例中擬規定:“如果急救車輛正在緊急救援、轉運危重症患者,應享有道路通行優先權,社會車輛拒不讓行的將受到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如病患死亡,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但范達表示,立法懲處是一方面,制訂並向公眾普及避讓急救車的方法,教百姓如何“合法避讓”同樣重要。

  他表示,德國相關法律中規定了“具體讓道”的方法就值得借鑒。“即任何車輛聽到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急救車的鳴笛聲都必須讓道,左車道的車往左靠,右車道的車往右靠,以空出一條‘應急道’。而且這種避讓理念是‘協作停靠’而非‘各自躲開’,也就相對較少會涉及闖紅燈等違規問題。”范達說。“公民意識的提高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現階段讓避讓變得更有操作性可能是第一步。” (本報北京12月11日電 王夢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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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仝宗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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